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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更适合现状

来源: 日期:2006-03-01 13:36:42

廉租房更适合现状

    由于目前有些城市经济适用房政策不断调整,使得业内的富贵气息稍微收敛一些,舆论的视线开始放低至中低收入人群,限价商品房也成为诉求的焦点。

    然而从目前的税收监控制度以及土地划拨模式的效果来说,廉租房要比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更符合需求,也更切合实际,甚至将眼光放到更大范围,从社会保障体系来看也是如此。

    香港和新加坡虽然出于自然地理和历史的原因对于代表工业社会保障的一些基本项目(如普及性的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反应迟缓,然而却都有西方工业社会少见的大规模的政府住房计划,40%以上的居民享受着这种福利待遇。

    显然有某些特殊的因素对这类模式起着比社会管理更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考查一下香港人口流动的情况和就业的情况就会发现,香港的就业率相对较高,失业率远远低于许多工业社会,而且人口的流动量很大。

    如果这种人口流动的基本条件不改变,又要生搬硬套西方的失业保障,就会显得无的放矢。相反,香港地少人多,住房问题十分突出,成为稀缺的生活资料。所以,香港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制定了廉租公屋计划,用以保障对于香港人来说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其中的理性思维和欧洲国家在工业化时期最早实行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障是一致的。

    依照目前国内的各种条件,政府在提供住房保障时,并不一定要给每个人、每个家庭提供产权房。“居者有其屋”,从人权和基本福利上讲没有错,但是从财产概念上讲,并不代表每个家庭都应该拥有一套自己的产权房。

    前不久见过一份针对经济适用房的调查报告,对北京、上海、太原的经济适用房作出的抽样调查显示,在这三个城市的经济适用房主要满足了中等偏上家庭的需要,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所占比例并不高,并且很多一部分经济适用住房被用作投资。

    该报告还提出,如果政府继续完全依靠新增划拨土地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不同层次的住房要求,那么政府将面临更大政策执行能力和政策执行成本的考验。

    从经济角度讲,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还存在一个很大的弊端,即政府一次性把补贴给予买房者,政府的补贴因此无法转移,廉价出让土地——建立经济适用房这样的模式让财政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而采取比较适合的模式,比如,大面积增加廉租房——城市扩张——地价上扬——拆迁廉租房——招拍挂土地——赚取溢价——兴建更多廉租房,这样的良性循环发展才是符合目前现状的良策。

    补贴经济适用房的成本远远高于廉租房,而按照大范围供应廉租房的模式,那么一些早期的旧建筑以及其他的空置住房都可用作廉租房的供应来源。政府就会成为空置房的消化者,廉租房供应体系即可相对稳定地建立起来。

    所以廉租房和商品房应该成为我国住宅保障体系的基础,国家用补贴经济适用房的财力去补贴廉租房更符合国情和实际需求,而经济适用房则应该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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