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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低地价危害大

来源: 日期:2005-01-21 13:26:13

 

工业用地低地价危害大

□吴宇哲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采用工业用地低地价、甚至负地价政策。这样的政策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是错误的,在现实的经济运行中是荒谬的,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我们知道,生产要素不是单独发生作用的,土地、劳动力、资金都是生产要素,只有当生产要素按一定比例投入时,才能生产出产品。目前在我国的工业生产中,劳动力要素相对过剩,所以这里不去考察它。因此,土地要素和资金要素如何组合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关注的核心问题。

  在经济学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术语,需求之间的替代性。比如,咖啡与茶叶之间具有替代性,咖啡需求量增加,则往往导致茶叶需求量减少,反之亦然。上述的需求品替代规则,在要素市场中也会发生作用,比如土地与资金。企业在进行生产时,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需要考虑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目前,许多地方的工业地价非常低,甚至土地出让的价格低于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的成本,造成“负地价”。在这种背景下,对于理性的企业而言,只要生产工艺许可,就一定会选择最大的土地与最小的资金相组合的要素比例,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经济学中,还有一个术语称之为“合成谬误”,解释为总体并不等于局部之和,或者说局部是对的,但按此合成的总体是不对的。地方政府采用这种工业低地价、负地价政策其目的在于吸引项目,项目投入生产后提供就业机会,产生税收,从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个地方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所有地方都采用这样的政策,必然导致经济学上的“合成谬误”。而且这种低地价的危害是深远的,尤其在土地资源相对短缺的中国。我们人多地少的矛盾,是极为尖锐和突出的。更为严峻的是,有限的耕地资源还在大量减少。从 1996年到 2003年,全国耕地从 19.51亿亩减少到 18.51亿亩, 7年之内净减少 1亿亩。现在,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有 1.43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同时,这种低地价也给那些借投资为名而以投机为实的人提供了利润空间和寻租空间。另外,在我国商业、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市场化发育程度也是不平衡的。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工业用地的名义低价取得土地,而事实上进行类似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使得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

  因此,必须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价格,使之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土地价值,反映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要坚决纠正低价或变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的做法,严格禁止搞所谓的零地价。只有当地方政府走出负地价的怪圈,才能真正实现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 (来源:国土资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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