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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04地产:供地从紧 地价会升高吗?

来源: 日期:2004-01-05 08:55:10

展望2004地产:供地从紧 地价会升高吗?

作者:温素威 2004年1月5日

2003年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史上,可谓浓墨重彩。用一位业内有影响人士的话说,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冬去春来、乍寒乍暖”的过程。从年初始,“房地产泡沫”之争,曾一度影响到国务院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进程;随后,央行下发了121号文件,引起了房地产界的“口诛笔伐”;9月,国务院下发18号文件,业界认为此举标志着“房地产迎来了春天”,但拉开架式要动真格儿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又使得开发商们对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感到拿捏不准。然而,争论、疑虑中,2003年房地产开发并没有徘徊,国家统计局公布,截至2003年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6.45,同比上升1.55;全国完成土地开发面积1.3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8.8%,土地购置面积达2.7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了37.3%。与此同时,商品房空置面积已突破1亿平方米。

2004年,如何把脉房地产用地的供应政策?该不该购置土地?一位实力在全国位列前20名中的开发商感慨道,现在最困惑、最烦恼的就是该不该购地?开发商们关心的是,以后土地会不会越来越难“拿”到?房地产供地水涨了,地价是否必然涨高?

回答这样的问题,还应着眼政策走向———

政策上———供地从紧

从目前出台的一系列土地政策看,建设用地供应又进入了从紧控制期。在新增加的建设用地这块势必变小的蛋糕中,切给房地产用地的份额将下降。

2003年下半年以来,粮食安全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中央专门召开了粮食与农业会议,强调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主管部门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两份文件总的基调就是一个“严”字,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从严控制。其中,对房地产用地更要从紧从严。《通知》明确规定,必须合理确定所报城市建设用地中各类房地产用地量和比例;对于房地产市场明显供过于求的,要暂缓报批房地产开发用地。而此前,地方政府高举的是以地生财的标牌,对房地产用地持“以需定供、来者不拒、总量不限”的态度。随着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受到严格限制,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必然是渐紧渐严的趋势,这被明确写入文件中。“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特别是住宅和写字楼用地的供应量”。

在已有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房地产用地将受到强度调控。主管土地供应政策的国土资源部,在出台一系列严格保护耕地、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措施的同时,还制定了调控房地产用地的多项政策措施,先后下发了《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强调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房地产用地结构的同时,对房地产用地,作出了多项限制性规定。要求编制年度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按计划供地。明确在房地产供地盘子中,要优先满足普通商品房用地,但对土地供应过量、闲置土地过多的地区,仍须限制土地供应;经济适用房用地也要严格控制总量,并将符合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和条件的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纳入经济适用房用地管理;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土地供应,停止为别墅类项目供地;严禁以科技、教育、农业和生态建设等名义取得享受优惠政策的土地后用于房地产开发,严禁利用农民集体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等。仔细解读这些文字,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信息:在已经转为国有的建设用地中,对房地产用地不再敞开供应,而是要有计划地从严从紧掌握供地量。

开发商“拿”地的旁门左道被堵,用地只能走正门,正门的门票当然昂贵。各种土地中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最值钱,所以不少园区、乡镇村和过去圈有土地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都热衷招徕房地产商,推杯换盏之间,达成“双赢”协议。这些旁门左道给开发商提供了大量土地,这些土地都游离于政府调控之外。然而,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推进,把这些旁门左道堵塞了。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已经撤销的2000多个开发区中,恰恰是那些违规设立、热衷于房地产开发的园区。各类开发区面积核减了1/5,这其中,有相当比例的土地原本是要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治理整顿还把圈占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用原来划拨的国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作为打击重点,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某市就把开发商和乡镇村擅自签订的涉及259亩土地的房地产用地协议予以废止。某省治理整顿期间清理、查处了4021起利用集体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案件,涉及土地23700多亩。就是说,切给房地产用地的蛋糕少了,打野食、吃零食的机会也没有了。

在强调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大背景下,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房地产开发用地量,是土地供应政策的基调。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政策走向不等于实际操作———

现实中———还有空间

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这已是共识。“房地产市场出了问题,造成楼市动荡,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层人士如是说。最高决策层对房地产市场的判断是乐观的,认为“总体是健康的”。同时,从不断传达出的信息看,高层对房地产市场,也始终保持着高度警觉:强调发展,也要求调控。因此,对房地产用地的一系列限制性规定,应当理解为是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为防止出现房地产泡沫的调控措施,而不应误读为限制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了这个前提,就不会出现大的政策调整。何况,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人均收入还是城市化进程的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数据都表明,国民消费已经由满足吃饭穿衣升级为住房行车。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房地产对GDP增长的强力拉动作用都决定了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势不可挡。

在这个背景下,房地产用地供应上的紧缩政策,尽管包括了供应总量和供应结构的方方面面,但不能不注意到这样的现实:城市政府手里,已经掌握了为数可观的土地。不少地方还有相当数量的闲置土地,如南方某省不完全统计就有近2万公顷,此番治理整顿中,有的一个城市就清理出土地几千亩。同时,城市报批农用地转用、征用,批下来后储备起来的也为数不少。记者到西部一个城市,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指着一片片空地自豪地说:“这些我们都征下了,储备起来,随时可以用。”这个城市下辖的一个县,是贫困县,可近年县城新征地就近2600多亩,还有1/3以上没有用。相信这不会是个别的。随便问一个城市的主管部门,恐怕没有储备土地的亦属凤毛麟角。

回望历史,每次政策重大调整之际,往往是地方利用新旧交替衔接不到位之机大量储备土地之时。新老土地管理法交替前,中央甚至下达了“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的禁令,全面开展建设用地大清查,但据主管部门对外发布的、有关近年来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情况看,这个时期恰恰是耕地大量转为建设用地的高峰。目前,征地制度改革已箭在弦上,主要原则已确定。无论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何,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征地成本肯定会大幅度提高,二是经营性用地政府不能再低价从农民手中征来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可以想见,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很难保证地方不会利用这个政策转换的机会,千方百计囤积一部分土地。

从现行的制度框架看,中央和省两级所能控制的,是农用地转用、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数量。已经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的权力在市县政府。市县政府手中有了地,在“经营城市”的口号下,以地生财最好的项目是把地供给房地产开发商。只要有开发商要地,估计市县的态度多是竭诚欢迎。所以房地产用地的供应,从实际操作层面观察,应该还是宽松的局面。除个别大都市,短时间内“以需定供、来者不拒、总量不限”的一贯作派,未必会得到扭转。但开发商“拿”地和地方政府“给”地的随意性会受到大环境的制约,也是可以断言的。

经过上述分析,有关人士认为,虽然2004年土地供应趋紧,且由于供求规律的作用可能会引发地价上涨,但不少地方手中握有一定数量的闲置或囤积的土地,所以盘活存量还有空间,总体看不会引发地价的大幅波动。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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