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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视野 开阔思路 提高本领——参加中估协在贵州召开专场培训会心得

来源: 日期:2021-11-15 15:33:08
贵州恒鉴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邓永忠 邹 平
        根据《土地估价行业公益援助管理办法》(中估协发[2020]2号)和《2021年土地估价行业公益援助计划》相关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于2021年11月4至5日在贵州召开为期两天的专场培训会。
        此次培训会采用线上、线下授课两种方式。主要有:《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清查、报告实践分享》《土地估价报告评审规则及重点关注问题分析》《土地估价行业发展的探索与实践》《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等。
        这次培训来之不易,因为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个省份散发本土病例,我省遵义市也发生外省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以,三次修改培训方案。
通过培训学习,使我们得到了提高、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受益匪浅。其中,感受较深的是生态文明理念下的新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对待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
        那么,自然资源是什么?自然资源资产又是什么?
        自然资源是指天然存在、有使用价值、可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要素的总和。自然资源资产是具有稀缺性、有用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产权明确的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资源资产的物质形态,即包括传统投入经济活动的自然资源部分,如矿藏、森林、草原等,也包括作为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环境资源,如阳光、空气、水体、湿地等。
        自然资源资产是自然资源的货币形态,是国家、企业、个人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收支的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资产除具有自然资源的属性外,还要体现资产的属性,如权益性、财产性、保值增值等。今年10月21日,自然资源部陆昊部长受国务院委托,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指具有稀缺性、有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产权明确的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作为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要深入学习,全面了解掌握与行业相关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要深入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评价评估、空间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专业知识及时更新,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一项摸清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的基础工作,是利用已有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清查)中资源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成果补充统一基准时点下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使用权、收益等信息,清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估算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
        最后,感谢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和贵州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为我们提供的机会,感谢各位专家、老师的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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