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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好更要管好

来源: 日期:2012-08-01 13:57:36
    近年来,全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还将通过土地整治,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启动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随着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大范围、大规模开展,当前迫在眉睫的是改变重建设、轻管护的现实,让土地整治带来更长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笔者在前些年已经验收的项目中看到,由于缺乏制度监管、缺乏管护主体,项目区U型槽、沟渠等设施出现不同程度堵塞、破损,影响农田灌溉、排水。在踏勘项目时,也经常看到前些年建设的农田治理工程大面积毁坏甚至荒废,无法发挥实际效益。所以,提高工程管护意识刻不容缓,要把后期管护提高到与建设一样的高度,提上议事日程。
  其实,各地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一些很好的做法。首先要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宣传,争取群众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理解、对规划设计方案的了解、对工程施工单位的支持,提高他们参与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动员群众参与设计施工,明确村组在土地整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大家管、大家用”的局面。
  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工程所有者缺失、管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机制,使管护责任主体尽快明确。各级土地整理中心要加大人员投入,除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申报和实施过程的监管外,还要肩负起后期管护的重要责任。同时,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农村组织的作用,出台相关制度措施,市县政府与乡镇政府、村组签订耕保责任状的同时,把项目区工程纳入乡镇政府、村组干部保护范围,签订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严格进行考核;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明确管护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除对新增耕地前三年耕种者实行适当补贴外,明确承包经营者对其范围内的项目设施有保护的责任、义务,并配套相关奖惩制度;建立工程后期管护动态监管四级体系,动态巡查不仅查违法用地,对项目区工程也需定期巡查,发现工程破损、毁坏,及时修补、完善。
  此外,要提留部分资金用于工程后期管护工作:在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土地整治资金提留部分管理费作为后期管护资金,专款专用,使土地整治工程不仅建得好、更能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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