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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拍挂”不能成为房价上涨的替罪羊

来源: 日期:2006-04-10 10:45:08

土地“招拍挂”不能成为房价上涨的替罪羊

 

    自从国土资源部实行经营性土地都必须实行“招拍挂”政策以来,不少城市的土地拍卖价格一直走高,成交价一次次被刷新。与此同时,房价也水涨船高。因此,一些人认为“房价上升是由于土地拍卖”导致的结果。应当说,这种“论点”并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

    导致房价上升过快的根本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非居住性投资囤积购房过多和投机炒作严重,拉动了房价无节制上扬;二是住房建设结构不合理,面向工薪阶层的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开发量过少,高档房、大户型过多:三是税收调节杠杆不到位,金融政策得不到落实,助长了炒作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经营性土地都必须通过市场经过“招拍挂”取得土地,无可非议。“拍卖”可以杜绝“权钱”交易,有利于制约腐败和“寻租”行为的泛滥,更有利于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的建立,但不是导致房价无节制上升的主因。

    土地价格的上升也会影响商品房价格构成的成本,但前两年商品房非正常的价格猛涨,不是土地拍卖造成的。因为土地在房价构成中只占20%~30%,销售价与成本价构成的中间,还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如果不是开发商追求暴利,就不会影响正常房价。应当看到:开发商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就是土地一分钱不收,只要市场上有需求,开发商就不会低价出售,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就北京来说,以拍卖形式出让的土地占土地总量不足10%,而原来划拨的土地所建起来的商品房与市场同等价格出售,没有一位开发商降低房价,可见,房价与土地拍卖及房价无节制上扬,不是正相关的关系。

    工薪阶层感到房价过高,一是收入水平的增长赶不上房价上升的速度,房价与收入之比失调;二是我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贴息贷款与低息贷款都没有实行;三是原先想用“经济适用房”这种形式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由于“经济适用房”的运作模式存在制度上的诸多缺陷,大多数中低收入者并未得到实惠,不少 “经济适用房”被外地人和富人购走。

    由此可见,那种把房价无节制上扬,都归咎于土地“招拍挂”的说法,从理论上是站不住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应当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尤其是城镇化的加快,房价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提升,逐步上升也是正常的,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而非正常的无节制的上升,是政府宏观调控需要解决的。相反,如果土地不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拍卖,不进入市场,会导致“腐败”“寻租”现象的更大泛滥,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会破坏整个市场经济秩序,房价也降不下来,那会危害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从中国的国情看,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又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必须把我国的每寸土地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中国没有条件拿出稀缺的土地供给极少数“富人”住别墅和高档公寓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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