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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土地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

来源: 日期:2005-05-27 14:20:01

用土地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

 2005-5-13    来源: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强调,必须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价格上升幅度过大的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任务。新的国八条再次显示了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的监管力度,并对土地的恶性炒作进行强行遏制。

而从中央的要求来看,国土资源部门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调控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对此国土资源部也做出了相应的反应,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这一重要精神,积极参与调控,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是不能放弃严格管理土地和按规划、计划供应土地的原则。现在一些开发商、专家错误地把房价高的原因归为土地供应不足和市场供应方式,所谓“地荒论”和“招拍挂导致高地价、高地价导致高房价”就是典型说辞。其实这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今年一季度的地价、房价运行趋势说明,全国主要城市地价仅上升1.21%,同比增幅下降0.18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升12.5%,涨幅同比提高 5.8个百分点。各地的情况也表明,当前房价高,决不能归因于现行的土地政策。

其次,要根据不同地方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土地供应总量。对住宅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对闲置土地、空置房面积较大,房地产价格出现下跌的地方,减少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在结构上,要继续停止别墅用地的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的土地供应,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管理。同时,要大力推进房地产用地供应的公开化和市场化配置。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制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确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总量、用途及供应时间,使开发商能根据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和市场状况合理制定开发计划,也使广大消费者能全面了解土地、房屋的供应情况,减少恐慌心理。

其三,要强化管理,打击囤积土地以期牟利等行为。要加强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的批后监管,对不按出让合同进行开发的,要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严格转让管理,达不到转让条件的开发用地不得任其转让,切实防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要严格执行一年不动工开发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不动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据了解,一些开发商获取土地之后,便将土地闲置在手等待升值,结果便导致了楼市土地供求的失衡,影响到楼市的正常有序发展,而房地产炒作是房价上升过快的重要原因。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从根除房地产炒作和改善住房结构这两个关键问题入手,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加大参与宏观调控的力度,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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