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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来源: 日期:2005-04-30 09:46:52

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进一步推进土地等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权利体系,推动土地确权立法,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经营性用地要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要建立公开供地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从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土地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经过不断探索,我国已经建立起一整套的土地市场制度,如集中统一供应制度、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收购储备制度、基准地价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土地市场制度建设从少数地区的试点到全面实行,花费的时间虽不长,但效果非常明显。

在这些制度的综合作用下,土地资源得以有效、合理配置,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显化,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被制止,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撑;市场公平得到维护,进入市场的门槛不再依赖身份标记和“关系”的深度,而取决于自身的实力;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土地审批环节因竞争的公开和透明最大程度地化解了行政权力的干预,有效降低了腐败发生的可能;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掌控,大大提高了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最新发布的《中国国土资源公报》表明,2004年全国收取土地出。让金达5894.14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占出让总面积和总价款的29.2%和55.2%。可以说,土地市场建设的成就,和十几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当然,任何一种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对土地市场建设来说也是如此。考量到所涉及利益的多元性和复杂性,我们应该承认,土地市场建设中还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如一些地方尽管也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了土地,但相关制度、办法不健全;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行政权力干预土地市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这需要我们切实加以改进、予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近段时间,一些在土地市场建设中期待获取暴利的人,频频利用经济建设中的某些问题向土地市场发难,如借口所谓的“高地价导致高房价”以攻击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借口所谓的“土地供应不足”以攻击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集中统一供应制度等。土地市场建设中的这些不和谐音符,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干扰。

中央对土地市场建设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定的。从2001年国务院15号文到2004年国务院《决定》,再到今年国务院的《意见》,都要求加快土地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细心的人会发现,在今年国务院的《意见》中,有关土地市场建设的内容被纳入“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部分,显示出政府对土地节场建设的决心。

应当说,我国土地市场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要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界定有偿与划拨供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有偿使用;巩固和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逐步将竞争性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规范协议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进一步落实土地市场建设的规划部署,逐步实行划拨、有偿两种供地方式并轨,基本形成全国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框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排除干扰,努力工作,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为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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