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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对资产评估审批事项做出调整

来源: 日期:2004-06-07 09:47:28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

对资产评估审批事项做出调整

200451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在200210月和20032月取消和调整两批行政审批项目后(1300),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次的47项。

在这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资产评估的为2项。其中:

 

一、改变管理方式的为1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注册,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改由资产评估协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该项目设定依据是《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

 

二、下放管理层次的为1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的审批,其审批权限下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该项目设定依据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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