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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树木成合抱——写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之际

来源:自然资源部 日期:2023-04-26 15:00:00
       2013年3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到今春正好十周年。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十年树得合抱木,我们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非凡成就,在于党中央坚强领导、人民群众坚定支持。十年来,从分散到统一,从乡村到城镇,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保护公共与个人财产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构建,不动产登记事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实践的成果。
 
       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成就,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成果。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成就,首先在于“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条。我们平稳、高效而彻底改变“九龙治水”局面,是最重要的一条。在《物权法》明确要求7年蹉跎后,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爽约”质疑情势下,在“反腐”“降房价”等众说纷纭压力下,我们稳中求进、以进固稳,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决断和支持。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成功推动,还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条。住房是个体最重要的财产。不动产统一登记从咱们家说起、从咱们家做起,一个小小的红本本,成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最好体现。人们有担心、有误解也有批评,从“房产征税”到“房主变房客”及“办证难”,正是因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个一个困难最终都成功转化为前进的动力。
 
       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成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成果。从住房为主的不动产登记发展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明确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所有权统一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人再次从零开始,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法治化。这对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对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具有基础意义。就像我们的住房构筑在我们的山河大地之上,物权、所有权、使用权扎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历史和逻辑是统一的,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成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功实践。物权制度是社会的基础性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又是物权的基础。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物权法治建设的重大关键节点,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发展的重要一步。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对保护民事权利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立足改革不断深入,《不动产登记法》列入立法规划并公示征求意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功实践。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改革永远在路上。国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关系如何优化,自然资源公有制如何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三权分置”如何影响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这都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技术性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社会主义公有制资源资产如何实现、变现,西方经济学不可能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在借鉴“看不见的手”、市场失灵、产权制度等西方经济学有益成果的同时,只能以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回答我们自己的问题。
 
       在经济学大厦中,财产登记只是一小步,但对此问题的回顾、总结与继往开来地推进,将成为中国一大步。(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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