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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6-05-16 08:34:03

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6]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为切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的贯彻落实,继续发挥土地供应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2006年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工作,经研究,拟对全国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综合调研,掌握市场运行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运用土地供应调控,促进稳定房价、调整户型结构、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调研范围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重点城市(详见附件1)。

三、调研内容

(一)城市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情况,重点是住宅类房地产开发用地量和结构(表一)。

2.住宅类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包括开工、施工、竣工、销售、空置面积(表二),住房套型结构(表三)等。

3.房屋、土地价格变动情况(表四);房地产开发中地价在房价中所占比例(表五)。

4.与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相关的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化情况,包括:房地产投资规模、结构变化情况;GDP、固定资产投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银行房地产信贷规模情况(表六)。

(二)2005年以来各城市运用土地供应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成效、经验和问题。特别要就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的清理收回情况,房地产开发用地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整顿情况,土地供应是否基本满足了住房开发需求,土地出让前规划部门是否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土地供应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倾斜的情况,土地市场信息发布情况作出说明。

(三)2006年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具体措施及市场态势分析,包括2006年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情况,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量的具体政策措施,收回清理闲置土地的措施,对2006年城市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分析和判断。

四、调研方式

调研以同口径函调为主,同时选取部分重点城市,组织调研组赴实地进行调研。实地调研的主要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福州、西安、沈阳。实地调研将在5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研要求

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已列入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也是国土资源管理2006年的工作要点之一。运用土地供应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相关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05年运用土地供应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确保2006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实效。

有关城市要按照调研的统一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情况清楚,数据详实。相关报告及调查表格于5月30日前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联 系 人:刘彦    关文荣

联系电话:(010)66558557/8231/8242(传真)

电子邮件:yliu@mail.mlr.gov.cn

 

  

 

       附件1:调研范围城市清单.doc

            附件2:房地产土地市场情况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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