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收紧口子 喊停低地价招商引起利益调整
新一轮的土地监管从“喊停低地价招商”开始了。
“国土资源部将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建立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年内统一公布各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
“这只是新一轮土地监管的开始。”国土资源部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几乎就在同时,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严格执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案件查处的第一责任人。
本报记者还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等4部门的新一轮的土地监察已经从10月中旬开始悄然启动。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里,国土资源部频频发文,土地监管风声正紧。
土地违法反弹?
一切都是由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用地引起。新的违法用地风潮逐渐显形。
“长期以来,个别市、县在实行旧城改造时,不按国务院的要求,以低价土地作为开发商的补偿,一些地方政府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非法压低价格出让土地等,导致国土资源的流失。”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黄同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了出台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标准的更深层次原因。
“以农业用地为例,由于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套现就可以获得政绩,一些地方政府赋予了开发区‘征地’‘规划’‘出租’‘转让’‘出让’甚至‘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所有用地权利,使之成为一个个‘圈地’特区。”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地方政府在“低地价招商”甚至是“零地价招商”的违规用地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到去年为止,地方预算外的财力达到地方预算内规模一半左右,相当于中央预算的十分之一。而1999年后,地方政府变成“地主”,土地成为地方政府谋取预算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在近日举行的CCER中国经济观察第三次报告会上,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平新乔也说:如果将预算内和预算外合计,中国去年12万亿GDP中,实际上有超过10万亿左右的GDP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
国土资源部一位曾参与开发区检查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一些地方工业用地价格太低,“宽打宽用”,“低征高卖”,开发区工业用地常常被转手作为经营性用地,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每年这个数字已经多达上百亿元。
与“低地价招商”所引发的土地投资冲动如影随形的,则是大量土地的闲置。
“一些开发商只炒地皮,凭借种种关系拿到土地后,自己不进行开发,而是希望通过转让以土地差价来实现暴利,这样极易造成大量的闲置、撂荒土地。”亿城股份地产总裁鄂俊宇坦言。
调控信号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年底出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的细则。
而本报记者了解到,就在这一消息出台前后,包括广西、重庆、郑州、贵州等在内的多个省市已经闻风而动,相继公布了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标准,此前,已有包括江苏、浙江等少数几个省市试行了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据国土资源部统计,目前全国99%以上的城市和85%以上的县城镇,已经完成了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但已经出台细则的为数不多。
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该自治区参照不同市区不同区域的经济繁华度、交通便利度、基础设施完善度等系数,各市县的国有土地均被分成4个或5个不同级别,其中每个级别又分有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3种类型土地,公布了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标准。原市区一级商业用地是3228元每平方米,一级住宅用地为1138元每平方米,一级工业用地是498元每平方米;邕宁区一级住宅用地仅为361元每平方米,良庆区一级住宅用地仅为570元每平方米。
“在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中,发现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欠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有的地方虽然缴了费,也不能及时安排使用,或存在挪用和违规使用的现象。”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不缴或少缴土地有偿使用费,客观上降低了用地成本,助长了‘圈地’之风,给各地搞诸如‘低地价’‘零地价’之类的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了方便,而地方政府也有了更多的本钱去铺摊子搞建设,必然对整个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大局带来不良影响。
以公示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为由头的新一轮土地监管将会是继去年10月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土地的决定》的一个延伸。
由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动的新一轮土地监察的范围是对
“无论政策制定还是体制改革层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正在积极推动土地市场化配置进程,随着土地出让进一步走向市场化,必将涉及到更大的利益调整。”国土资源部经济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室孟祥舟曾在公开场合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