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 以期解决补偿标准偏低问题 2005年8月19日 来源:中新社 |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开展制订和公布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以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了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原则,主要有,一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二是同地同价原则,相邻区域的征地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三是协调平衡原则,在同一个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确定的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应相衔接;新标准应与原征地补偿标准相衔接,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四是公开听证原则,征地区片价要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国土资源部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决定》要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主要目的是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同地不同价等突出问题。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对现行法律的补充和完善,是新形势下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这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好“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www.crei.cn) (作者:赵胜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