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报道 > 要闻报道 > > 详情

两会特别报道:坚决刹住“圈地风”

来源: 日期:2004-03-05 09:33:23

两会特别报道:坚决刹住“圈地风”

作者:李柯勇 谢登科 李薇薇 2004年3月4日

先期抵京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带来了一些群众对征地问题的反映和意见。一个多月来,浙江一位代表共收到各地群众信函、邮件400余份,电话700多个,其中五分之一以上反映的是征地问题。

近年来,“圈地风”席卷全国,大片良田惨遭推土机蹂躏,大批农民被赶出家园处境艰难,众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深表忧虑。

各类开发区占地扩张到3.6万平方公里

多名政协委员痛斥各地兴起的滥建开发区之风。在他们准备提交的十几份提案中,这样一组数字被反复提及:全国现有各级各类开发区6015个,其中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的只有1818个,占30.2%;其余4197个均为省级以下开发区。1997年至今,开发区规划用地从1.2万平方公里扩张到3.6万平方公里,6年激增2倍,已超过了现有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总和。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蔡克勤委员说,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中、90年代初曾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圈地热”。这一次来势更猛,很多地方借“开发区”“大学城”“工业园”“城市扩建”之名乱占土地已经到了“荒诞”的程度。

“荒诞”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占地面积远大于实际需要。河南“郑州大学城”、湖北武汉“黄家湖大学城”的占地均达到50平方公里。不少省份2010年的规划用地指标现在就已用完。二是规划规模远超出开发能力。蔡克勤委员算了一笔账:“以开发区为例,从基础设施成本看,政府对各类园区的基础设施投资最少也需要每亩10万元(东部地区更高),3.6万平方公里的开发区需要政府先期投入5.4万亿元资金,而我国200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仅为5.5万亿元。”

无怪乎很多“开发区”规划中的高新技术生产企业难觅踪影,歌舞厅、美发店、饭馆却遍地开花。有的开发区成了地方党委、政府办公大楼所在地;有的征地后却无力开发,造成耕地大量闲置,年复一年,只见荒草萋萋。

“圈地风”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土地是财富之母、民生之本。委员们认为,土地供应失控,耕地面积锐减,已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民进中央副主席贺旻委员说,我国耕地总量逐年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断下降,国家粮食安全已遭受威胁。目前我国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6省市已不足0.8亩。而且优质耕地少,污染退化严重,后备资源六成以上分布在水源不足和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严重的地区,考虑到生态保护的要求,今后通过开发补充耕地的潜力十分有限。

蔡克勤委员说,盲目圈地、“炒地”加大了金融风险。开发区的配套设施投资所需甚巨,全国3万多平方公里的开发区,仅按10%的启动面积计算,至少也需要数千亿元,这些资金基本上来自银行贷款。一旦投资失败,将产生新一轮的大规模呆坏账。

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就业、养老、低保等问题随之而来,如不能及时妥善得到解决,矛盾必将激化。2003年国土资源部受理8000多件次群众上访,涉及非法占地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占六成以上。

乱占土地还是滋生腐败、违法犯罪的温床。仅2003年,全国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起,7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3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改革土地征用制度缩小征地范围

代表、委员呼吁:我们要坚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民进中央副主席蔡睿贤委员说,非法圈地之风盛行的背后,是部分地方领导的个人贪欲在作祟。为了“钱”,个别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干预土地管理和执法,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以地牟利;为了“途”,他们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牺牲宝贵的土地资源,追求短期发展,置法律、政策和农民长远利益于不顾。

他建议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调查国土资源违法问题的手段已比较先进,是“天上在看,地上在查,海上在监,网上在管”,但是发现容易,调查容易,处理却难,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况屡有发生。“从地方经济发展出发”经常成为顶风违法违纪的借口,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起主导作用的现象频频出现。

因此,要完善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应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是否维护农民利益,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从内在机制上避免政府和部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率的倾向。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吴明熹委员建议改革土地征用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征地范围过宽,大量的营利性项目用地以“公共利益需要”的名义征地,是现行征地制度的主要缺陷,也是征地过多过滥、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应当对“公共利益需要”作出严格限定,明确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服务、效益为社会共享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有关键作用的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经营性项目用地不能启动国家征地权。为此,应该对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蔡克勤委员认为,要使征地程序更加公开、透明、规范,设立听证程序,并充分发挥同级或上级人大的监督作用。

吴明熹委员建议适当提高征地补偿费用,改变用压低地价来降低城市建设成本的投资理念。征地补偿除了要考虑土地被征用前的价值之外,还应考虑土地的区位、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政府的宏观政策等因素,走一条既兴国又富民的建设道路。

  (来源:新华社)

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6 | 邮编:100081 | 传真:(010)66562319 | 京ICP备0602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