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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举措力推土地信息对称 “限时审批”能否实施?

来源: 日期:2004-02-13 10:40:55

 

十举措力推土地信息对称 “限

时审批”能否实施?
     

 

今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参与到部分土地规划工作中来

自2004年3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于日前出台的十项行政为民措施(下称“十项举措”)将正式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执行。这十项措施涉及公众普遍关心的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收费、执法维权、农村宅基地、信息社会化等方面内容。这是国土资源部首次系统地提出将公开地处理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事务。

改变土地信息不对称

国土资源部高级官员孟宪来指出,这些措施和禁令旨在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增加政务透明度,杜绝腐败行为。与过去相比,这十项措施的进步究竟体现在哪里?就北京地区而言,这十项措施是否能够彻底解决地产商为之头疼的用地批地过程中的种种不合理的障碍?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孟宪来告诉记者,制定这十项措施最初是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提议的,从提议到调研、形成措施全过程共经历三个半月,目的在于推进阳光行政、公开透明,力求体现“透明”、“精简”、“高效”的要求。

孟宪来具体解释道,这十项举措推出后,国土资源系统必须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开除涉及保密的以外的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等,从而满足社会公众对这些信息的需求,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以上信息的社会效益,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为依据,对任何违反规划的批地、用地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岳晓武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十项措施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化,改变了过去这方面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态,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岳晓武告诉记者,实际上,对于北京市和一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外省市来说,这十项举措中要求公开的内容大部分早已有之,比如很多地区早已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出让结果、基准地价等。即使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正确的途径也可以查询。国土资源部新推出这十项措施主要是在于把这些推动信息透明化、政务公开化的工作采用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将其系统化,对全国的国土资源系统做统一要求。

从后置角色转往前台

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还在研究国土资源部这十项举措,具体出台相关措施尚需一些时日,但比较明确的一点是:通过公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等,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整个土地规划过程中的后置角色将逐渐转移到前台。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权属处程十春处长告诉记者,过去土地规划工作基本上由规划局进行,规划局划定具体某块土地的功能为道路或商业,然后由土地局审批。事实上土地局在这一土地规划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较为被动。而今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也将参与到部分土地规划工作中来。比如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和发改委共同研究,决定每年有多少农村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有多少原有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置换,如工厂搬迁等,这也就是决定每年的供地计划。但是程处长同时也指出,公开的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可能在短期内仍然无法做到非常详尽和细致。程处长举了个例子,宏观的数据,例如今年又有六千公顷农村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很容易发布,但是详细的规划计划,例如这些土地具体分布在哪里、哪些用于住宅、哪些用于道路、交通等的种种细节,还涉及到规划局和发改委的工作,要想及时准确地公开并不容易。

“十项举措”摘录

●开通法律咨询热线

设立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电话:16829999。

●限时处理信访案件

国土资源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答复处理意见;转交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的,30日内督查取得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60日。对中央媒体披露的土地、矿产等违法案件以及其他国土资源管理问题,相关司(厅、局)需做出快速反应,并于一周内采取必要措施。

●设立滚动电子信息牌

在部机关办公大楼设立触摸屏,建设滚动电子信息牌,提供政务信息、行政执法、审批结果公开查询。

●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通过网络、滚动电子信息牌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规划与计划事项;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依法严格限时审批

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接到地方用地申报材料后,材料齐全的,部内各会审单位审查不超过5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务院。在接到国务院批件后,不涉及缴费的2个工作日内下发批复;涉及缴费的,在收到缴费回执2个工作日内下发批复。

●实现网上报批

2004年6月底之前,建成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和国土资源门户网站,设立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和市场交易大厅,初步实现网上报批。

最盼各部门统一协调减化手续

部门协调提高效率

北京市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斌告诉记者,即使作为本地土生土长的发展商,过去他们了解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等信息,也只能通过朋友介绍、圈子内部信息流传等方式,采用人对人、点对点的原始手段,找到渠道从政府部门查询,但得到的信息比较零碎。“与外地进入北京的发展商相比,我们也并没有多大信息优势,今后信息公开透明了,我们和外地发展商也都同样受益。”张斌说。

珠江地产的北京总经理程新华的说法也证实了这一点。程新华表示,过去很多信息事实上也不是秘密,只不过公开工作不够完善,缺乏系统性。除了政府网站偶尔披露的一些规划计划之外,总部在广东的珠江地产,在北京的信息收集工作主要是聘请相关的专业机构,通过圈子内部渠道等来进行。程新华认为,国土资源系统推动土地规划的信息公开,对地产商而言,最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信息收集工作的效率。

无论本土或外来发展商,都如出一辙地对记者表示,土地信息、审批公开化之后,他们目前最期盼的是政府各部门之间能够协调一致。

张斌告诉记者,因为政府多个部门都涉及到规划和土地利用的管理,比如土地利用计划,发改委和国土局都参与制定,到底他们发展商是该找发改委,还是找国土资源局去获取相关信息?特别是当不同部门各自的工作出发点有时又略微不同,公布的信息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他们觉得很迷茫。

程新华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他告诉记者,信息公开之后,最重要的是政府之间的协调。比如目前在土地的规划、计划、建设、配套几项互相关联的工作中,有时出现各部门多头管理、重复审批的现象,造成手续繁多,政策口径有时不完全一致,令发展商无所适从。

最关注整体规划公开

记者走访的几位发展商们均表示,对于政府的土地相关政务公开。他们最关心的是两项,一是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的公开;二是土地利用和审批程序的公开。这两项内容与他们的切身利益联系也最为紧密。

城市发展整体规划虽属于规划局管辖范围,但由于规划用地的报批最终要通过国土资源系统进行,因此国土资源部宣布公开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审批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对于发展商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五项禁令反腐败

与国土资源部十项行政为民措施同时发布的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共5条。“禁令”内容主要包括: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等。孟宪来表示,这五项禁令是为了防止在土地利用等工作中出现的权力寻租,为了杜绝腐败现象颁布的,是顺利推行十项行政为民措施的保障。

一些发展商对政府各部门之间有时候不能充分协调,因而造成信息难以公开透明,或者公开的信息不一致产生抱怨,有业内人士认为,部门之间的利益划分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针对这种看法,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岳晓武表示,国土资源部公布的五项禁令正是为了杜绝国土资源部内部各部门利用手里的信息资源寻求利益,促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而出台的,因此五项禁令是推行十项举措的保障。岳晓武说,一旦能发布的、该发布的信息都发布了,形成一种及时公开各类规划计划的机制后,各部门之间过去由于垄断部分信息资源带来的利益之争也就迎刃而解了。

“限时审批”能否实施下去?

“十项举措”第5条指出,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接到地方用地申报材料后,国土资源部内各会审单位将实施限时审批。

乐观方:完全可以办到

北京顺驰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荆宏认为国土资源部内各部门只用5个工作日就可完成建设用地审查的细则安排持非常乐观的态度。荆宏告诉记者,与从前土地审批动辙拖上很长一段时间相比,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土地通过拍卖、公开招标等形式推向市场之前,相关的工作如拆迁、建档等都已经处理完毕,这本身就缩短了政府处理的周期。因此这一举措可操作性很强。只要国土资源部下了决心推出,完全可以办得到。

保守方:很难判定和承诺

而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胡晓王申对此则表现了较为保守的态度。她告诉记者,这种举措的推出肯定有利于促进审批工作的进程,缩短以前土地审批的漫长周期。但由于不同的土地规划的性质、转让的方式都不相同,审批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况,到底多久能审查完成,是很难判定和承诺的。

新京报    文/     责任编辑/l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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