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决议及协会《章程》规定,现将公开竞聘协会秘书长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秘书长的基本条件
符合《章程》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八条规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热心协会工作;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良好影响;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秘书长为协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持有房地产估价或者土地估价公司股份。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秘书长还需具有估价师资质和相关经历;不在机构担任法人。
二、秘书长的工作职权及任职期限
协会《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及协会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候选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任职期限为本届届满。
三、竞聘方式
协会通过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本行业公开招聘。
竞聘人员向协会提交竞聘申请表,经协会竞聘考核小组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候选人由会长提名,交理事会选举。
竞聘人员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竞聘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版签字后快递至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董海舰 64409672
邮 箱:bjgjxh@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703办公室
附件:竞聘申请表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