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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考核指引

来源: 日期:2011-10-27 15:35:56

  问: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时间是什么时候?每年举行几次?在哪里可以查到相关报名信息?
  答: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时间通常设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每年只举行一次。每年会以公告形式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通知公告栏显要位置刊登。

  问:为什么要参加实践考核?
  答: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欲在评估机构执业,必须通过实践考核后,再进行执业登记。

  问:实践期内对继续教育学时有何要求?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哪些方面?
  答: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是指为不断提高土地估价师的专业技术和执业水平,使其本身的知识和技能持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加深所进行的进修、培训、研讨等业务活动。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土地估价师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估价师在实践期内应每年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土地估价师参加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认可的继续教育活动方可认定学时。继续教育活动包括以下方面:
  (一)参加与估价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和专修课程;
  (二)参加估价专业相关的国内外专题论坛、研讨(含其他评估专业);
  (三)专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研讨会及相关专业讲座;
  (四)参与土地估价方面的课题研究项目;
  (五)刊物发表专业文章或公开出版专业著作(含省级内部刊物);
  (六)参与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命题、审题以及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等有关技术工作;
  (七)地价动态监测等与土地估价相关的公益性专项活动;
  (八)参与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检查与评审;
  (九)参加国际性估价相关专业会议、出国考察、出国培训;
  (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委托的其他专业工作;
  (十一) 国土管理系统编制内土地管理工作;
  (十二) 参与其他与土地评估相关活动。

  问:非执业土地估价师是指什么?什么样的身份不能参加执业登记?
  由非执业转为执业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非执业土地估价师:指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后,不从事或暂不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土地估价师;
  现任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具有其他固定职业的人员也不得执业。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的非执业土地估价师,转入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执业,应于非执业期内完成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按规定完成的,可直接参加综合能力的考查与评定。

  问:考生在哪里报名参加实践考核?
  答:考生需登陆《实践考核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

  问:实践考核有什么形式?以什么样的形式考察考生?
  答:实践考核分为两种形式:综合考评和面谈考评,考生可自行选择。
  综合考评:考生需按要求撰写实践总结及实践期内所参与评估的案例分析并上传至系统。考评专家会通过审读材料,依据实践考核标准,考查、评定参考人员在专业技能、执业操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面谈考评:考生需按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统一到北京参加面谈,考生以谈话方式回答评审老师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考生需要承担相应的路费。

  问:综合考评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应如何撰写材料?
  答: 个人专业实践总结:由实践考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撰写,字数不限,主要考察实践人员是否进行了专业实践并达到执业要求。
  案例分析:是指针对实践考核本人撰写的某一土地评估报告中实践项目的背景、难点、解决方法的选择、启示等重点问题的说明,字数不限,主要考察实践考核人员土地估价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等情况。

  问:如果综合考评没有通过怎么办?在哪里可以查询到考评结果?
  考评专家审读材料后认为不能确定是否已具备执业能力而综合考评未获通过的人员,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其本人接到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可自愿选择申请面谈,届时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请考生实时登录《实践考核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的了解实践考核进展情况、考评结果、面谈安排等信息。


  问:通过实践考核后,如何申请执业登记?
  答:在实践考核考评结果公告即日起,土地估价师可登陆《土地估价师初始执业登记登录》专区,填写并打印初始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附带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分别寄至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考试与认证中心与省级行业协会。


  问:执业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答: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即成为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个人会员,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土地估价师只有经过执业登记才可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不在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公司工作者,不需参加执业登记,不得签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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