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格考试 > 估价师 > 考试政策 > > 详情

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破损或遗失办理指南

来源: 日期:2020-11-30 15:37:1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加盖证书用印单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等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如破损或遗失,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2015年后取得的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登录我会网站“职业资格查询验证管理系统”(http://public.creva.org.cn/certificate/search),注册并登录后即可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二、2015年前取得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登录我会网站“职业资格查询验证管理系统”(http://public.creva.org.cn/certificate/search),注册并登录后即可查询下载职业资格证明。
 

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6 | 邮编:100081 | 传真:(010)66562319 | 京ICP备0602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