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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来源: 日期:2004-03-18 10:22:23
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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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房地产问题。会议要求要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切实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改进规划管理,调控土地供应,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随后,中央有关部门派出调查组到各地对国内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9月1日中央又召开了房地产工作会议。9月2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专门到北京市考察了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强调要保持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表明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
从去年开始,中央已经连续重拳出击:
2002年7月1日,国土资源部颁布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11号令),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市场,所有经营性土地一律挂牌招标拍卖。
2003年2月20日,建设部与央行联合发布了《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土地供应量过大是造成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
2003年6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问题很多的协议出让土地方式进行规范。
2003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表明银行要对房地产扎紧钱袋子,更给了房地产业致命的一击。房地产大亨任志强惊呼:“房地产的冬天真的来了”
2003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对于到处无序圈地的各类开发区下了刹车令。
近年来,房地产业早已成为各界瞩目、争议的焦点.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6月13日下达121号文以后,房地产业的大亨们一片愁云惨雾,叫苦连天.而一些媒体和群众却大声叫好,认为房地产的高烧早该整顿降温了,否则肯定会酿成大祸,引发金融危机.靠畸形炒作高房价暴发的房地产大亨们也应该吐吐血了.房价也早该降降了.
房地产业的走势到底如何?是否过热?会不会像有的媒体说的那样房地产的冬天真的来了,房地产业要崩盘,会出现降价大逃亡?房地产业到底有没有泡沫?一时间成为各种媒体和人们议论的热点问题.
做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行业之一的房地产业,在新中国却还是一个仅有20多年历史的新兴产业。但其发展速度十分惊人,八十年代初,房地产业刚开始出现时,我国只有北京、深圳等少数大城市开始由原来的统建办、住宅办组建成一些官方的开发公司,称为政府办开发。而当时居民住房还完全靠单位分房,根本没有个人买房的.大部分单位也都是自己建房,能买房的只有少数有钱的大单位.所以大部分人都对房地产业很少了解,想不到会跟自己有什么利害关系.一些人还把它们称为皮包公司.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微乎其微.而短短的二十年过去,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出现高速增长,1997—2002年六年间,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是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3.2倍。2002年,全国房地产商品房在施面积已达9.28亿平方米。房地产完成投资达7736亿元,占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43202亿元的17.9%,占GDP(102398亿元)的7.55%,已经举足轻重,并超过了大部分国家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近年来,在我国每年国民经济7-8%的增长指数中,由房地产拉动的至少占2个百分点,占1/3-1/4。很多城市房地产营业税和地价在税收和财政收入中都已占相当大比重,一些城市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就占财政收入的35%,有的甚至高达60%。2003年上半年,全国投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比去年同期又增长了34%,比前几年每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几的高速又明显增加。由于房地产的高速发展,很多城市迅速改变了面貌,加快了现代化步伐。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1980-2002年22年间,全国城镇建成住宅共60多亿平方米,为改革前30年城镇建成住宅总面积的十几倍,相当于每个城镇人口增加了约17平方米建筑面积住宅,到2002年底,我国城镇人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达22.79平方米(折合使用面积约17.5平方米),比1980年增长了一倍多,已经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居住水平。说明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中国经济普遍比较低迷,总需求不足,房地产的需求和房地产的投资支撑了中国经济很大一块增长,优化了产业结构,更为我国经济做出了特殊贡献。
然而,与此同时,房地产高速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著。大量土地被圈占闲置,全国仅各类开发区就规划圈占了3.6万平方公里土地,甚至超过了现有城市建设用地的总和。但大都闲置。2002年11号令公布以后,开发商圈占土地更是到了失去理智的程度,从过去几十亩、几百亩增加到一圈就是几千亩、上万亩。其中包含大量违法征地,据2003年8月23日《北京日报》报道,2003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过程中,就查出历年各类土地违法行为10.1万起,而其中今年发生的就占5.3万起,占了多一半,说明土地违法行为正在急剧恶化。同时全国空置商品房也逐年大量增加,到2002年底,全国空置商品房面积已达1.25亿平方米,占压资金2570亿元,居中国各行业不良资产之首。商品房空置率高达19%(有的资料说占26%),是美国的4倍,香港的8倍,国际警戒线的2.5倍。而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如果把近6年来的全国商品房竣工面积和销售面积之差相加,则全国未销售的商品房已达4亿多平方米,更是惊人数字。由此造成银行的呆坏账也大量增加。截至2003年4月, 我国房地产贷款余额达到18357亿元,每月还以上千亿元的速度在增长。房地产各类贷款组合已占银行贷款组合的1/3。此外,各开发公司还欠建筑施工单位的垫付工程款3000多亿元,仅北京一地就达441亿元。还欠设计勘探单位、材料设备厂商上千亿元。而这些欠款也大都是银行贷款,在我国银行呆坏账比例极高,呆坏账数额巨大,已经高达几万亿元的情况下,房地产的虚热已经构成巨大的危机,而由房地产拉动的钢铁、汽车等行业也开始过热,2003年,我国全年贷款计划指标为1.8万亿元,而上半年本外币贷款就已经超过了1.9万亿元。主要流向房地产、钢铁、汽车等过热行业。货币供给的高速增长,已经构成了极大的通货膨胀压力,如果不及时进行调控,就会造成银行呆坏账继续大量增加,卖不出去的商品大量积压,企业倒闭,失业人口增多,引发金融危机,留下很多隐患,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很多专家学者都一再敲起警钟,要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防止过热。在此情况下,中央及时出台了各种办法,从资金和土地两方面对房地产加强控制,应该说是非常正确、非常及时的。
另外,由于我国在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和土地审批管理方面,在房地产贷款方面,制度和方法都不健全,存在很多弊病和漏洞,给一些拥有审批权的官员贪污受贿留下了寻租机会,给一些不法开发商钻了空子,使得金融房地产成了腐败的重灾区。而房地产由于投资巨大,动则几亿几十亿元,可以拿出成百上千万元行贿,使官员甘冒杀头的危险,所以每年都有很大数量的的官员包括成克杰、胡长青、李嘉廷、刘金宝那样的高官,因为在批地、规划、非法贷款等方面与开发商勾结,贪污受贿,前赴后继,走进监狱。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仅土地出让金一项每年流失就逾100亿元。最近国土部门到厦门进行检查,竟然发现城区土地已经全部卖完,但有700多亿土地资金下落不明。上海由周正毅案引出:上海土地开发资金4200亿元,其中竟有3000多亿元去向不明,可见情况之严重。而同时人们看到,短短的几年间,全国各地暴发起来的巨商大款、亿万富翁包括赖昌兴、周正毅之流也几乎无不涉足房地产,以致有人甚至做了一幅对联,上联是:“金融房地产,“毁”人不倦”下联是:“贪官开发商,万死不辞”。说明金融房地产在制度上,在反腐败方面也急需改革。所以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强调,对房地产要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切实解决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做好改进规划管理,调控土地供应,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等工作。说明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准备采取有力措施来解决。
具体到北京市,同样如此。北京现在是全国房地产三大热点城市(北京、上海、杭州)之一,近几年,借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的东风,北京的房地产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全国的资金都涌向北京。2002年,北京市商品房施工面积达7510.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384.4万平方米,都为全国的十几分之一。而其中完成投资989.4亿元,则超过了2002年全国房地产完成投资总额7736亿元的1/8,比全国几个大省的房地产完成投资总额加起来都多。北京2002年底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达26.41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4平方米。2003年,北京的房地产继续高速增长,上半年全市施工面积已经超过一亿平方米。说明北京的房地产业远远走在了全国前面。然而,全国房地产业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北京也明显比其它地区严重,多年来北京空置房面积一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2001年底全市空置房面积为774万平方米,2002年底又增加到919万平方米,占当年商品房竣工面积的1/3还多。占压银行资金及呆坏账数额也十分巨大。所谓房地产过热,空置房呆坏账过多,也主要是表现在北京等几个少数城市。因此建设部及很多专家学者都说,笼统地说房地产过热是不公平的。现在,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时期。我国目前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只有3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按照建设部规划,未来20年,我国将有3.3亿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使城市人口增加一倍;到205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人,城市人口将增至60%,比现在增加近两倍,达到9.6亿人。最近发布的《2001-200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则进一步提出到2050年,中国城市化率要达到75%以上,城市人口要达到11-12亿人,那就要新建设成百上千个大中城市,新建上百亿平方米房子,我国现在房地产业的发展水平尚远远不够,因此未来几十年,我国房地产业必将长足发展。而且现在,全国大多数地区房地产业并不景气,经营困难,根本谈不上过热。但北京、上海、杭州等少数城市房价飞涨,高的离谱,远远了超过老百姓的实际购买力和承受能力,房价甚至超过了居民收入高出我国几十倍的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发规模急剧扩大,空置房逐年增加,隐患越来越大,则确实是过热了,必须整顿,加以调控。
但一说北京的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应该整顿,北京的房地产大亨、开发商们就不以为然,极力抵制。不但不承认过热,甚至连有泡沫都不承认。总说北京的房地产购销两旺,发展健康。房价高是因为市场需求大,卖得出去的价格就是合理价格,将来房价还会上长。一些与房地产有关的利益集团也纷纷为之辩护。央行121号文件一出台,开发商就急红了眼,而影响政绩和寻租机会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也纷纷站出来反对,说用药过猛,房地产企业会大批倒闭,给他们带来不利影响。但对于北京这种房地产热度来说,不下猛药,不出重拳是不行的。北京现在在工商局注册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已有5000多家(包括项目公司),在建委开发办登记的也有两三千家,但真正有在建项目的只有几百家,绝大多数开发公司没有项目或在炒作项目。而一个城市要5000多家开发公司是否实在太多了?根据北京市的部署,房地产市场要规模化发展,将来只留下二三十家大型开发集团主导北京市场。趁此机会优胜劣汰,淘汰那些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散、乱、差企业岂不更好?5000多家开发商炒作项目、哄抬房价,房价怎么会不高?市场怎么会不乱?
前几年,由于中央决定要停止福利分房,一些单位为了赶末班车,大批抢购抢分了一批房子;加上为了配合奥运会建设,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大量拆迁;再加上19号文出台后,北京市危房改造急剧加快,每年拆迁户就要买几百万平方米房子,所以这几年北京商品房销售状况不错,2001年,北京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05万平方米。销售额为609.9亿元;2002年又上升至销售面积1708.3万平方米,销售额813.8亿元;连创历史新高。但与2001年商品房竣工面积1707.4万平方米,2002年商品房竣工面积2384.4万平方米相比仍积压了1179.4万平方米。现在,单位购房已全面禁止;城区大面积的危房改造也已转向整体旧城风貌保护,拆迁户将大量减少;二、三级市场全面开放,80万套中央产、80万套地方产1亿多平方米房改房将全部可以上市,二手房市场将取代一部分商品房市场;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26.41平方米(使用面积18.2平方米),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无问题,而有钱改善居住条件要求购买高档商品房的富人,这些年又大都已经买了房子;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都将制约商品房销售的进一步增长。然而房地产的开发建设规模却在急剧扩大,不但有上亿平方米的在建规模,还有已经征地、已经拆迁或已经立项,但尚未开工的大批项目两三亿平方米。这些项目足够北京人每人再增加20平方米建筑面积住房,够卖十几年。北京的房地产市场能说不过热吗?所以有人说2008年将是北京房地产市场的终点,就看谁能先降价大逃亡,逃出危局了。
事实上,北京的房价2001年商品房平均售价为5061元/平方米(其中住宅平均售价为4716元/平方米),到2002年商品房平均售价为4764元/平方米(其中住宅为4467元/平方米),每平方米均价已经降了297元(其中住宅降了249元)。到2003年上半年,又降了379元。北京的房价已经由多年来一直高居全国首位悄然降至第三位,说明北京的开发商已经挺不住了,北京房价下降的趋势已经开始,不可阻挡。
其实,对这种危局,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商心里都很明白,但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谁都不想先降价,都想坚持到最后,再多捞一把。所以,北京的房价虽然整体在降,但那只是由于高档商品房滞销,销量减少,经济适用房销量增加而拉下来的,针对普通老百姓的中低挡商品房实际上还在长价,一些开发商还大造舆论,说121号文的出台,只会使房价越来越高,并不断提高售价,以诱使买房者上当。而广大购房者只要齐心,坚决不买涨价的房子,用不了一二年,开发商就一个也挺不住,商品房就一定会大降价。北京房价虚高的局面就会受到遏制。而这正是广大群众所盼望的。
前不久,《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首都经贸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跃庆教授,张教授指出,北京房地产发展存在五大比较严重的问题:1、规模过大,空置率上升,2、分配不公,供给结构不合理,居民真正需要的中档商品房数量很少,价格过高,与人民收入脱节。3、城市经济功能布局不合理。4、土地违法批租与炒作使房价难以下降。5、市场混乱,政府指导思想有误区。房价这么高,土地市场这么乱,为什么不去管?说出了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症结,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其实,问题更主要的是官员们把房地产当成了自己最大的钱袋子,修公路、建花园、造广场;修学校,建商业街,盖办公大楼;造自来水厂、发电厂、煤气厂、热力厂、污水处理场;只要能和房地产沾边又能树政绩的,就一律摊派进房地产,予取予夺,不按市场规律办事,造成房价中的不合理因素越来越多,房价越来越高。更何况房地产是官员们最大的寻租机会,可以得到数额最大的利益。审批程序越复杂,关口越多,市场越乱,官员们的寻租机会也越多。这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紧紧粘贴在房地产周围,一说清理整顿房地产,一说减少审批程序、消除黑箱操作,就会有一大批利益集团气急败坏站出来反对,谁也不肯放弃手中有利可图的权力和利益。所以要彻底解决当前房地产中存在的各种弊病和问题,就必须彻底改革当前房地产运作过程中的立项、规划、批地等一系列审批程序,全面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消灭一切黑箱操作。同时理顺房价体系,把一切不应该摊入房价的城市文教体卫、行政管理等城市基础建设和水、电、气、热、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从房价中剔除出去,使房价更合理,更适合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以使房地产能够健康发展。
那么这些审批制度如何彻底改革呢?最近2008年奥运会场馆的建设就给我们做了一个榜样。那就是由政府统一完成征地、拆迁、规划、七通一平,然后由招标选定的专业招标公司向全社会进行招投标,选定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按质按量完成。而中标取得建设用地项目的单位则不用再办理任何立项、规划、批地、开工等审批手续,直接按招标要求开工建设就可以了。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志的话说:以前,跑审批规划等属于施工方的事,现在由政府一并操办了,随处体现服务的宗旨,由过去只会“签字画押”的官老爷,变成专门为企业搭台唱戏的服务机构,这也是我们职能转变的一次尝试和挑战。
其实,从国务院、建设部到各级政府都曾出台过大量文件规定,要求简化各项审批程序,土地一律公开招标拍卖,增加透明度。但实际结果却是房地产开发的规划、计划、土地审批程序越来越复杂,难度越来越大,黑箱越来越多,因此而走进监狱的贪官污吏和开发商也越来越多。绝大多数土地仍然是无偿划拨或协议出让,各地新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土地利用中心等机构不但没有减少任何审批程序,而且只是又增加了很多新的审批和婆婆,又给一些新的官员增加了财路和寻租机会。2003年7月30日《北京日报》刊登了一条消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北京市监察局和市国土房管局再次决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但开发商看了只是嗤之以鼻,因为按照现行政策制度,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都太差了。政府不负责搞完规划、拆迁和七通一平,开发商拿到土地仍然还要去跑这些审批手续,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土地如何进行招投标?而让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自己去跑规划、征地、拆迁,到水电气热市政道路各衙门去报装,把生地变成熟地再招标拍卖,吃苦受累还断了自己的财路,他们才不肯干这种傻事。所以充其量不过是对开发商原来已占有的私下炒作转让的项目土地,拿到土地交易中心走一下挂牌拍卖手续,再收取一些费用,增加一些成本。开发商也必然是已经找好了买主谈好了条件再到交易中心走一下程序而已。否则真的挂牌拍卖,三年没有买主或者拍卖条件根本达不到卖方要求怎么办?另外现在有那么些可以不交纳地价的划拨用地如:危房改造用地;绿化隔离带、小城镇改造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以政府机关、文教卫生等各种名义征用的土地;等等,还有很多可以协议出让的土地,干什么非要去走拍卖那条路?真的只好走这条路的也只是忍痛出血多花一些钱,羊毛出在羊身上,再转嫁给买房人而已。
还有,土地公开招标拍卖,而计划立项、规划审批仍然照旧,又有什么用?现在,借专家学者要求保护古城风貌,国家要求加强规划管理之机,规划部门又增加了很多新的审批程序,审批更难了。而且规划条件更加严格,按照规划部门给定的规划控制条件,绝大多数建设用地都要赔钱,特别是危房改造区和文化风貌保护区,那么这些用地如何招标拍卖?如果开发商拿到的项目都是赔钱的,那么开发商就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套银行的钱,使之变成银行的呆坏账;另一条就是买通规划审批主管人员,改变规划条件,增加容积率,并且偷税漏税。而只要存在划拨用地与招标拍卖的用地双轨制,让开发商自己去跑计划规划,而规划等部门又是自己制订规划,自己执行规划,自己审批规划,集立法、司法、行政权利于一身,那么黑洞就会永远存在,腐败就永远不可能消除。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彻底取消审批。要让开发建设单位除了到拍卖场上去投标取得已经规划好,具备建设条件的用地,没有任何途径去其它地方得到土地。除了上级政府招标选定的专业的招投标公司(每次每个项目都无规律选定),任何政府部门也无权接触开发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按照上级人大审定的城市规划责成命令计划规划部门做出每年的开发建设计划,并将当年计划开发的项目土地按规定日期完成立项和规划设计,组织各界专家学者讨论,然后报政府和人大批准通过。再责成命令土地及市政部门进行一级土地开发,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市政道路管线建设,达到具备建设条件时,委托专业公司编制标底,再选择专业招投标公司组织进行向全社会公开招投标。开发建设单位中标交了钱,拿到建设用地,按自己的经营理念委托设计院完成个体设计就可以开工建设,不用再办理任何土地、规划计划、开工审批手续。如果一块建设用地按照规划没有赢利或者赔钱,没有人投标,那么,一、政府给予定额补贴,要使开发商能有适当合法利润。核定补贴金额后,再进行公开招投标。谁要的补贴低就交给谁开发建设。二、责成命令规划部门修改详细规划,使之能够不赔钱。按照这种做法,才能真正做到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彻底消除腐败的根源。才能做到城市全面按规划,有计划的协调发展,合理供应土地,合理控制建设规模,既保证城市建设需要、可持续发展,又避免房地产业过冷过热,酿成危机。
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的现行的城市建设计划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制度就必须要相应进行全面改革。
一、 现行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必须彻底改革
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按规定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权制订。而现在我们却是政府一声令下,规划部门就按照长官意志限期完成,谁的官大就听谁的。政府批准后就由规划部门自己执行,既管审批,又管监察,集立法、司法、行政于一身,成为权力最大办事最难的部门之一。而且为了本部门的利益,总是不断变更增加审批程序,还名为加强规划管理。而且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条件都制订得非常严格,建筑高度、建筑密度都压到最低,因此几乎每一个项目如果搞经营性开发都注定赔钱。而且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要盖几百个图章,拿到几十种批准文件才行,跑一两年都未必能完。因此开发商就必然要全力进行公关工作,疏通各种关卡,以求放宽规划控制条件,减免各种税费,加快审批速度,才能赢利。也就必然产生腐败,也使城市规划出现种种问题,受到指责。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根本改变这种规划管理办法。
1、 城市规划应该由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来组织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制订,并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然后报请上级人大审核批准,即作为法律文件交市政府严格执行。修改城市总体规划也只有人大有权批准。但总体规划宜粗不宜细,只对各块土地明确使用用途、规划条件,具体设计则留给建筑师和开发商去创作。
2、 市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订短期和长期的实施计划,责成命令规划管理部门按总体规划要求做出近期拟开发地区项目的详细规划。责成命令计划部门对拟上马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手续,报市人大批准后即可付诸实施,进行公开招投标。
3、 开发建设单位中标取得建设用地后必须严格按照详细规划和招标要求自己组织个体设计。个体设计也必须公开招投标,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政府监察部门(不是规划部门)要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如:是否按招标要求进行设计;是否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更改设计等等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质量监督部门要监督保证工程质量。
二、 城市建设用地一律改为政府进行一级开发,公开招标拍卖
城市建设用地的管理审批手续也要相应进行彻底改革,所有建设用地一律改为由政府进行一级开发,取消一切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出让金一律改为年税制,所有房屋都征收房地产税。并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先地下后地上,先市政后建筑,先配套后居住的原则,完成征地拆迁、道路、水电气热电讯等各种市政管线建设,达到七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后再公开招标拍卖。政府根据每年的资金、市场情况确定每年的土地使用计划、建设规模,筹集启动资金,对拟建设的用地责成命令土地部门、建委限期完成征地拆迁,责成命令市政部门限期完成各种管线道路建设,责成命令规划部门限期完成详细规划,然后选定专业招投标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拍卖。对不能公开拍卖的定向建设用地如: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公益项目;军事用地;确定建设地点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教文卫项目用地则由政府或投资单位出资按实际成本购买。对按规划要求建设需要赔钱的项目如:危房改造、文化风貌保护区及一些规划控制较严地区的建设项目,则由政府自己组织实施或者对亏损部分给予适当补贴再招投标。这样一来,既可以保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防止房地产过冷过热,又可以彻底铲除规划用地方面的腐败根源,挽救很多干部。彻底转变政府职能,由审批改为服务。开发商也不用再跑各种审批手续,担心赔钱,你干不了的赔钱的项目不去投标就可以了。没有人投标的项目政府自然要降低招标条件或者给予补贴,或者命令规划部门修改规划,否则政府前期一级开发的投入就只能血本无归了。当然,开发商非法牟取暴利的机会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做有百利而无一害,也符合国际惯例。不满意的恐怕只有那些失去寻租发财机会的贪官污吏了。
综上所述,我国的城市规划、用地审批制度必须全面彻底改革才能使我国的房地产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2001、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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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部《2002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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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3年6月《中国经济时报》王小霞《学者直言北京房地产业的五大问题》
(6) 2003年6月19日《北京青年报》广厦时代专刊《房贷新政如何走好》
(7) 2003年8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陈筱红《两道黄牌严查圈地黑洞》
(8) 2003年8月2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师海波《房地产恢复快速增长趋势》
(9) 2003年6月26日《南方周末》记者庞瑞锋《房贷新政》
(10) 2003年8月21日《南方周末》高辉清《中国的重化工业时代是否来临?》
(11) 2003年7与25日《参考消息》《中国房地产市场问题威胁银行系统》
(12) 2001年7月3日《北京日报》《房地产规模化发展迫在眉睫》
(13) 2003年8月19日《北京日报》《国家出台四项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
(14) 2003年8与26日《北京日报》《上半年全国查出10万起土地违法行为》
(15) 2003年代月12日《北京日报》《北京房价体系亟待改革》
(16) 2003年6月《人民政协报》魏雅华《降价大逃亡会出现吗?》
(17) 2003年7月28日《人民政协报》记者毛立军《央行房贷新政策下药是否过猛》
(18) 2003年8月27日海外中文网《中国调查房地产市场》
(19) 2003年7月25日中纪委监察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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