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市场动态 > > 详情

“土地储备”不是商业银行放贷的天堂

来源: 日期:2004-03-15 14:56:05

“土地储备”不是商业银行放贷的天堂

作者:李小千 郑重 2004年3月12日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济南分行行长白世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土地储备贷款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从法律上对目前的土地储备进行全面的分析,储备中心并不是商业银行放款的‘天堂’”。

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政府的特殊单位,不同于一般企业,具有较大的稳定性,金融风险相对较低。近年来,各家银行争相来分食这块“蛋糕”,有的不惜低于规定利率标准提供巨额贷款。谈到这里,白世春忧虑地说,“土地储备中心并非像人们所认识的那样是一块‘肥肉’,能源源不断地为商业银行带来稳定而可观的利息收入。

白世春认为,土地储备机构作为调控土地市场的有力工具,当前在各地纷纷建立,而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巨额资金的支持,为此,各地政府纷纷与当地商业银行建立密切的联系。从理论上讲,土地储备后将由政府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进行处置,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地块在处置办理抵押贷款时,由于未来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与其收购前将有巨大差别,而且加上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有的地块抵押价值将大大降低,甚至降为零。可见,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收购具体地块抵押时,其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价值都是模糊的。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在没有得到国家批准的情况下,大面积的圈占土地,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白世春说,“一旦这些圈占的土地得不到批准,则无法变现,这就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他认为,在土地储备贷款中预防或降低风险,不仅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而且要积极关注配合,甚至直接介入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或土地管理部门向市场供地环节,以保证资金的有效回收。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热点新闻
关注我们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6 | 邮编:100081 | 传真:(010)66562319 | 京ICP备0602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