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修订内容
原第21条修订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2014年11月24日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二、法律法规删减内容
删除原第1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2007年5月29日公布)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增加内容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4号,2024年5月21日)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8号,2024年5月30日)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319号,2024年6月26日)
4.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2024年7月31日)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729号,2024年8月23日)
6.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印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簿样式》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88号,2024年9月16日)
7.《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2024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5号公布 经2024年12月6日自然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法释〔2024〕12号,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9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法释〔2025〕1号,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四、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修订内容
1.原第54条修订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的《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原第87条修订为: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的《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五、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删减内容
1.删除原第49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2014年12月29日)
2.删除原第55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2016年5月30日)
3.删除原第76条:
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2号,2016年12月20日)
4.删除原第84条: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1号,2017年10月23日)
5.删除原第85条: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1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删除原第91条: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39号,2018年11月12日)
7.删除原第92条: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2018年11月19日)
8.删除原第97条: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6号,2019年3月8日)
9.删除原第98条: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二批)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9号,2019年4月16日)
10.删除原第102条: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3号2019年7月19日发布,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11.删除原第103条:
《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4号2019年7月19日发布,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12.删除原第126条: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6号,2020年12月11日)
13.删除原第130条: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923号,2020年10月28日)
14.删除2023年增加的第4条: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2022年9月13日)
15.删除2023年增加的第5条: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号,2022年11月8日)
16.删除2024年增加的第1条:
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函〔2021〕242号,2021年6月7日)
六、技术规程、规范增加内容
1.《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
2.《地籍数据库第2部分:自然资源》(TD/T 1015.2—2024)
3.《不动产登记规程》(TD/T 109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