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3〕1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考试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4年6月14日 |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2014年 6月15日 | 9:00—11:00 | 地籍调查 (自备函数计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自备计算器)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
(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2012年和2013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网上成功缴费即为成功报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考生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月25日-3月6日 | 网上填报 信息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3月3日-6日 | 照片审核 | 按照网上提示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须重新上传。 |
(要求: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 | ||
3月5日-6日 | 现场资格审核 | 新考生”须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 电话:64165149、64177528 |
3月6日-3月20日 | 网上缴费 | 通过照片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 (网上成功缴费即为成功报考) |
6月10日-14日 | 打印准考证 | 各科目笔试考点由计算机随机安排,具体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
6月14日-15日 | 考试 | 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下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上传照片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要求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之间。电子版照片是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3.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打印《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在《报名表》右上角的空白处,粘贴同上传一致的二寸免冠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34mm×45mm)1张;
(3)《报名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干部部门审核后,在单位意见处签名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4)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应试人员签名处签字。
4.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4)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报名审核时应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有关事宜,请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三)考试用书由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编写,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出版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联系电话:59194907)
(四)考试咨询电话: 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