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估协发〔2022〕12号
各土地估价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法办〔2018〕273号),指导土地估价机构依规开展司法评估工作,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组织开展第三期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5月5日-6月30日。
二、培训专家
1.梁津 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陈智华 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参加对象
中估协个人会员(土地估价方向)、上海市土地估价师协会单位会员内土地估价师。
四、培训方式
登录“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远程继续教育系统”(http://learn2022.creva.org.cn)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记录2022年度继续教育8学时。
本次培训自愿参加,免收培训费。
五、联系方式
中估协:教育培训部010-62166292;
会员发展部010-62115107;
上海市土地估价师协会:13482172973;
远程教育培训技术服务方热线:18610366908。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