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注册会员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管理,规范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自2012年7月1日起,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完成的土地估价报告一律实行电子化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
2012年二季度各机构完成的土地估价报告,因尚未实行电子化备案,请各机构仍然登录“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Credit/Home.aspx)上报业绩。
联系人:曹 勇 010-62134035
张 程 010-62191193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