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估协发〔2010〕8号
各会员单位:
行业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为全体会员服务,为了落实以上宗旨,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估协发〔2007〕2号)有关规定,从2007年度开始执行新会费标准,请各会员单位于2010年6月30日前及时缴纳2010年度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将另行通知)。
今后,对于拖欠或不能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将取消其参加“资信评级”等协会评优活动的资格,并提出警告;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撤销其会员资格,保留追缴所欠会费的权力,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www.creva.org.cn <http://www.creva.org.cn>查看《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并对照《历年会费缴纳情况汇总表》缴纳所欠会费。如对本机构缴费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财务66561585联系。对本单位会员资格有疑义,请致电会员部62162150联系。
希望各会员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并配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汇款单位及帐号:
单位全称: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西四支行
帐 号:0200002809014486186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