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08]8号)的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对全国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汇总的辖区内土地估价师执业情况进行了复审。现将北京、天津、山西、四川、辽宁、吉林、广西、山东的汇总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15天。如对公示情况有疑义的,请将意见反馈至中估协会员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亚娟 62148809 传真:66562319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08]8号)的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对全国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汇总的辖区内土地估价师执业情况进行了复审。现将北京、天津、山西、四川、辽宁、吉林、广西、山东的汇总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15天。如对公示情况有疑义的,请将意见反馈至中估协会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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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3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03-20
2022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04-15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01-27
《土地估价专业知识大纲》发布 06-18
关于2022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告 06-28
2024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03-19
关于开展2022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土地)机构推选工作的通知 07-08
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加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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