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文件
中估协发〔2008〕4号
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
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承办单位、会员单位、土地估价师:
根据《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2008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计划已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一)。请承办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2005〕3号文的要求,继续实行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计划所列活动。
2008年有关活动提前60天报活动方案,中估协视方案准备情况,在20天内以委托函的形式给予回复后,承办单位再以纸质媒介和互联网同时发布通知,公告时间、地点、内容和批准的学时。土地估价师根据自己的需求自愿报名选择参加不同类型的活动,继续教育学时全国有效,所有继续教育活动严禁定向、强制学员参加。
2008年开展的有关活动过程中,承办方要及时在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上记录每个人的参加情况,中估协将派人对每个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并在证书上加盖《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核准专用章》。
有关活动结束后承办方须按统一格式填写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表(见附表一、附表二)(包括电子文档),于20日内将表一、表二和活动情况书面总结一并上报,中估协将在10日内网上公布参加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估价师可以上网查询。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记录纳入估价师个人档案数据库,及时作为中估协加强对估价师个人及其工作机构注册、换证、执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负责验收认定的人员,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验收报告送交中估协。
各地承办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合理收取、使用继续教育有关费用;普通培训班每人最高不得超过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标准,特殊活动的有关费用要专项报批。
附件一:2008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表
附表一:2008年度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表
附表二:2008年度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参加人员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