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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估价机构实地抽查的函

来源: 日期:2007-10-29 09:26:29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中估协函〔200739


对土地估价机构实地抽查的函

 

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开展2007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中估协发〔200721号文的安排,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已经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活动内容为:中估协将联合各省协会,根据机构自查情况,组织对机构人员管理和估价报告实地重点检查。

在各省(区、市)注册机构的检查由各地协会自行安排。

一、重点检查的时间:

200710月至11月。

二、  重点检查方式:

1、重点抽查的比例:

按不低于各省在中估协注册机构总数的30%的比例(最

5家)进行检查,若机构总数不足5家(含),则全部检查。

2、重点抽查的对象:

重点检查的对象是在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自查过程中报告质量不合格为零的机构及参与重大土地评估项目的合作机构。

三、报告抽查的方法:

报告抽取对照自查情况,从各机构上报公示系统的2007年度中的报告中抽取一份,无不符合要求可顺序调整一份。

提前1天通知被检查的机构。被查机构按附件要求做好准备,检查当天技术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到场。

四、检查人员的组成:

中估协负责组织检查工作。各地方协会按本通知要求负责本辖区的实施。中估协和地方协会将共同组成检查组,根据当地机构有关质量自查情况,选择重点城市抽查。重点检查的机构名单另行通知。

五、现场检查程序:

听取机构负责人关于机构基本情况和报告质量大检查自查情况的汇报。

查阅相关资料:被检查机构提供检查组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

按确定的报告抽查原则抽取1份估价报告。抽取的估价报告带回北京,交专家组评审后,结果向机构反馈

填写表格,写出检查报告。

六、检查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检查组将依据有关规定按照检查工作流程组织检查,不干扰机构正常工作。

人:陈光远

联系电话:010-66560841  010-66562319(传真)

    编:100035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50

 

 

附件1机构需提供的备查材料清单

附件2检查组实地检查的工作流程

               

 

○○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机构需提供的备查材料清单

 

1、        企业营业执照、土地估价机构资格资质证书;

2、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3、        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或房屋租赁合同);

4、        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估价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5、        机构与专职土地估价师签定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及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6、        法人代表或合伙人的任职文件;

7、        按要求提供的一份土地估价报告;

8、        检查组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其他文件

 

 

 

 

 

 

附件2

 

         检查组实地检查的工作流程

 

1、听取机构汇报

检查组到达被检查机构后,听取机构法人代表对机构基

本情况的介绍,应着重汇报机构在这次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中,本机构是如何开展的?

2、提供备查资料

被查机构按要求提供资料;

3、抽取报告

现场按即定规则抽取报告,由机构复印该报告(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合订),并盖章后交给检查组;

4、实地查验

对机构营业场所、办公环境、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等进行实地查验;

5、填写表格、交换意见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据实填写检查情况表,并将检查结果与机构法人交换意见,如无意见应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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