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中估协发〔2007〕21号
关于开展2007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落实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三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估协鹿心社会长“要进一步提高土地估价报告质量,要将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大检查做成一个专项活动,在全行业形成按章办事、按规则办事的良好风气”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关于请协助规范土地估价行为严格执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管理规定的函》(见附件1),经请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2007年定为中估协的“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年”,并从即日起在注册会员机构中开展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活动目的
加强土地估价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促进土地估价师严格执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规程》)的自觉性,规范机构开展土地评估业务的技术行为,提高土地估价报告的整体质量。
二、 活动方式
将该项活动与涉及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的重大土地评估项目检查、土地估价报告季度抽查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土地估价机构自查、行业协会组织重点验收检查为主,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力求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努力将本次活动办成土地估价机构对自身估价报告和内部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实、提高的活动,成为一次土地估价师对土地估价报告质量重新认知的学习、教育过程。
三、 活动安排
自查阶段:即日起至
各会员机构对
(见附件2)。
检查阶段:
中估协联合各省协会根据各机构自查情况,组织重点检查和验收。
各会员机构主动对自查出的问题报告研究补救措施,以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尚未造成损失的问题报告,可试行召回。同时,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中估协根据各会员机构自查情况组织的重点验收和重大土地评估项目检查。
总结阶段:
各会员机构要及时总结、反思本机构估价报告总体水平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于
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结束后,中估协将向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四、 自律措施
1. 认真自查,中估协对在自查阶段中机构已申报的漏备案估价报告以及不合格估价报告,检查阶段将不再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但机构自报的土地估价报告合格率,将作为资信评级的参考指标。
2. 凡自查未列入漏备案报告,在检查验收、报告抽查或重大土地评估项目检查中,发现在自查中未查出问题的报
告,而在重点检查中被查实为不合格的土地估价报告,存在隐瞒或虚报的报告,一票否决机构的资信评级资格。将报告检查评分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资信评级资格等自律处分;必要时对签署不合格报告的土地估价师给予点名批评、暂停执业等自律处分。
3. 中估协已经根据国土资源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制定了2006年~2007年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计划。同时为配合报告质量年活动,将按地区分片举办报告点评会,请中估协的注册会员机构、举办地的省内注册机构技术负责人按要求参加。
4. 中估协今后将加大对重大土地评估项目检查和报告质量抽查的力度,对重大项目土地评估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今后,凡出具不合格报告的机构,中估协一律通报批评并监督其整改;已获得A级资信称号的机构,取消A级资信等级,并视情节轻重实施行业自律处罚。
5. 按时报送自查统计报表、被抽检到的土地估价报告和活动总结。凡未按时报送材料的机构,据实记入机构诚信档案,供下一年度资信评级时参考。
五、 活动要求
全体会员机构和全体执业土地估价师要重视本次行业活动,积极参与,审慎自查,妥善纠错,认真整改。要认识
到土地估价报告的质量不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且是行业取信社会的生命线。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各机构要认真组织执业土地估价师学习《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技术标准和现行法规,积极参加中估协举办的报告点评会,总结参加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年活动的心得体会。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机构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
2、进一步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按时将土地估价项目业绩上报到《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今后中估协在进行机构考评时,以该系统的数据为准。
3、探索对报告质量的后期延伸服务。出具一份土地估价报告精品不仅是对委托方负责,也是机构自我提高品牌公信力的良好举措,各机构要加强出具报告以后的回访和延伸服务,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报告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4、中估协的各地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年活动,除协助组织当地自查阶段的检查验收外,应结合本地情况,组织在地方协会注册的土地估价机构开展“质量年”活动,并将报告质量检查列入协会的
日常工作。
开展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是今年行业自律的一件大事,希望各会员机构立即行动起来,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国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有关机构和土地估价师的共同努力下,在全行业形成遵守估价规程、按规则办事的良好风气,推动土地估价行业的诚信建设、树立土地评估机构的诚信形象。
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可参照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开展本省的“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大检查”活动,争取在两年内使全行业的评估报告质量有一个质的提高。各地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各会员机构,如对本项活动有好的意见及建议,请及时与中估协联系。
联 系 人:陈光远
联系电话:010-66560841 010-66562319(传真)
邮 编:10003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50号
附件1:《关于请协助规范土地估价行为严格执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管理规定的函》
附件2:土地估价报告自查统计表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