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估协函〔2005〕6号
关于商请协助通知土地估价师选择参加
广州培训班的函
各会员单位、各估价师协会:
按照《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的精神,经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同意,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对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进行改革。自2005年起,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采用“形式、方式多样、内容质量优先,各方灵活筹办,全国统筹认定,参培地点不限,班次自主选择” 的模式开展。承办单位筹办的继续教育活动在得到批准后,可以打破省域界限,在全国招生,土地估价师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跨省或就近自愿选择参加,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时全国有效。
由于新的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刚刚实行,各方需时适应。特请你单位协助、支持办好近期的培训班。
近日,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于
附件:关于举办土地估价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举办土地估价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粤土协发〔2005〕12号
各土地估价机构:
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继续教育安排和对广东省举办土地估价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批复,我会将于
一、 培训内容
1、新形势下土地评估机构业务的拓展;
2、不动产评估业务风险控制;
3、评估机构的人力资源组织;
4、如何提高评估业务工作效率;
5、评估机构各部门及岗位的考核体系;
6、评估机构及估价师诚信体系建设。
本次培训学时为25学时。
二、 培训对象
土地估价机构负责人
三、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山宾馆(地址:东山区三育路44号2号楼)
四、 培训费用
培训资料费800元/人,食宿自理(约200元/人/天)
五、 报名事项与截止日期
1、报名请登录“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
(http://www.gdreva.org.cn)
2、联系人:吴建辉 020-87627336(亦可传真)
3、报名截止日期: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如果尚未办理《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请自带一张1寸照片和土地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的学员,请随身携带,以供培训登记使用。
2、本次培训班不设接站,参培人员自行前往。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土地估价师 培训班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