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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新春北京土地政策回眸

来源: 日期:2004-02-17 18:17:35

2004新春北京土地政策回眸

2004年2月16日

土地政策点滴变动一直牵动房地产开发商的敏感神经。但是,从2003年12月底到现在这段时间里,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神经可从来没有这么紧绷过。2003年12月3日,北京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国家有关部门对北京市土地市场的督察结果及停止经营性土地出让等问题。12月26日,市国土房管局等四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落实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等问题,于是修改北京市政府于2002年6月初下发的33号令被提到议程。此后类似主题的讨论会议在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就没有停息过。直到2004年1月9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联合发出《关于经营性项目暂停受理审批的通知》规定,暂停受理审批开发建设单位申报的经营性项目立项、规划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紧张等待一个月以后, 2004年2月10日,北京新土地政策《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4号令)终于出台,宣布从2004年1月9日开始,北京将停止经营性项目土地的协议出让。这等于是堵上了两年前的33号令开出的“4个口子”。套用潘石屹的一句话就是:“狼真的来了!”。

而上一次“狼来了”的提法是在2002年5月份国土资源部的11号令颁布后,该规定限定从当年7月1日起,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公开交易。但对北京市来说,这次“狼”并没有真来。紧接着2002年7月初,北京市政府下发了33号文件,为北京市的经营性土地协议出让开了“四个口子”,让一些地产开发商长出了一口气。

33号文件作为市场规范过程中的一个缓冲也许是可以理解的。但在2002年至2003年期间,北京市高达98%的土地是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交易的现象似乎事与愿违。市场是要发展和规范起来的,口子也不会无限期地开下去。虽然在33号令突击拿到的地有相当一部分目前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如何处理这部分地也是令各方面颇为头疼的事情,新近出台的4号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北京市目前和将来所做的一切朝土地公开交易方向努力的事情是势所必然的,也是理所应当的。中央有了规定,地方必须执行,经营性土地协议出让的口子必须堵上———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这样说。相信在即将召开的北京市两会,有关土地问题的讨论也会是一个敏感的重点。

随着土地政策的变化,地产市场也将会有连锁反应。许多业内人士预测: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面临着新一轮洗牌的局面,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游戏规则的清晰会让那些在北京房地产市场外徘徊多年的国际或外地大开发商和投资商更容易进入,市场进入比拼资金和实力的阶段,并购和重组在所难免,同时房地产市场也将更加成熟理性。



  (来源:国际地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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