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格考试 > 估价师 > 考试政策 > > 详情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逐步规范

来源: 日期:2009-08-06 13:59:35
 
 
    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举行。自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开始,依据国土资源部35号令,至今经历了3次考试。35号令对1993年制定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在考试时间、报名条件、成绩有效期限、执业条件、违规处罚等方面有很大变动。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贯彻改革的精神,努力使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打造成为知名的考试品牌,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从组织、管理和技术上都进行了相应改进,使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逐步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考试更加社会化
    随着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为了适应市场不同方面、不同层面的需求,考试报名打破了过去行业垄断的局面,报名条件比以前适当放宽。近几年每年有一万余人报名考试,截止2008年12月共有港台同胞6人参加考试,再一次反映出土地估价行业在全社会认知度的提高,也反映出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成功。近几年全国报名情况见下表:
2006~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情况
 
年份
报名人数
首次报名人数所占比例
备注
2006
17701
 
 
2007
14128
45﹪
 
2008
13920
50﹪
西藏考生50人
2009
14121
51%
 
    二、考试更加公平、公正、现代化
    自2006年度考试开始,考试科目改为五科,“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为了配合成绩滚动管理,考试开始采用网上报名,每个考生都分配一个“档案号”, 永久不变,作为考生成绩管理的依据,而且从考生座次到准考证的生成打印,全部由计算机系统管理完成。
    自2008年考试起,五个科目全部采用计算机阅卷的形式。在此之前只是客观题实行计算机阅卷,主观题采用人工阅卷形式;经过2007年考试中对考试命题、考务等方面进行的探索,为网上阅卷做好了准备工作,首次将主观题的题目和答题部分分开,这样的改革不仅不影响考生答题,而且提高了阅卷效率。目前采用的计算机阅卷系统,是教育部推行的高考阅卷系统,确保了考试阅卷环节中的公平、公正。
    三、考试管理更加规范化
    经过三年来的实践,从通知下发起,考试的命题、报名、考务、成绩管理、人员录取、实践考核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了制度体系,形成一整套管理程序。制订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规则、保密制度、会议制度在内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指南,严格以《工作制度》为行动指南开展工作。
    为了适应改革管理的需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成立了考试认证中心,考试认证中心在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承办组织一年一度的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工作。考试认证中心以规范、公正、安全、高效、稳定为原则进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考试,并积极为报考人员提供服务。
    2009年4月,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规范操作流程,首次召开了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区经验交流会,围绕各考区考试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加强考试组织工作、考风考纪等方面进行经验交流。
    四、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要做到公平公正,就要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35号令第五章的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规定:如果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或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以及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后果分别予以警告、考试成绩无效、两个考试年度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的处罚。对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如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撤销其资格。同时还明确了对考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如果工作人员协助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人报名,或应当申请回避而未回避,擅自变更考试时间、泄露考题或其他保密信息,包庇、纵容考生作弊甚至篡改分数,将依法受到行政处分。
据三年来统计,共处理违规的应试人员79人,其中,取消考试成绩 57人,取消连续两个年度考试资格22人。
    五、考试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对实践能力的考核
    考试内容不断科学合理,做到通过考试,既要让具备土地估价能力的人员都能加入我们的队伍,又要使这支队伍从规模和质量上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
    1、考试内容取材于实践,注重土地估价师对理论知识的具体应用和提高实践工作操作能力。使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真正成为选择高素质评估人才的专业门槛,使其具备独立赴现场进行实务评估能力,加强对土地估价实务的操作能力、对理论运用的能力。2006年度考试以来,适当加大了实务部分考试的内容比重,侧重对考生撰写土地估价报告能力的测试。
    2、考试以大纲为准,不再指定教材,同时为考生提供推荐参考资料。考试大纲的功能:一是建立土地估价师资格必需的知识体系;二是指导考生学习;三是确定土地估价师考试命题依据。采用大纲结合参考资料的方式,可以在满足确保考试范围基本结构稳定、知识体系完整的前提下,使考题设置能够紧跟行业形势的发展。
    3、考题设计始终坚持取材于实践。考题将当前土地估价领域发生的第一手素材与各类基础知识点有机结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务能力考核。更贴近实务,更能够起到让考生摆脱长期以来单纯依赖教材机械理解并运用各项估价技能的束缚,以达到引导、帮助即将进入土地估价专业领域的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合法依规完成估价作业的目的。
    4、取得资格后,必须通过实践考核才能进行执业登记,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实践考核分综合考评和面试考核两种方式。专业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即组织考评专家依据实践考核标准,通过审读参加实践考核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考查、评定他们的专业技能、执业操守等方面综合能力;其他特殊情况或者考生申请面谈的,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到目前为止,已经组织了三次实践考核,共有1958人通过考核可以进行执业登记。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后,再通过实践考核后才能进行执业登记,构成了执业土地估价师的考试体系,使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向国际化、品牌化迈出重要一步。
 
 
                                                      考试认证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6 | 邮编:100081 | 传真:(010)66562319 | 京ICP备0602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