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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贾康:房产税试点现阶段不适合全面推行

来源: 日期:2012-09-25 10:50:58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在“中国与世界经济未来十年论坛”上表示,未来推行结构性减税必然导致出现结构性增税,增税包括房产税和资源税,应尽快推进这两个税种的改革。房产税现阶段不适合全面推行、一步到位,但应该先搭建制度的框架。
  他表示:“尽管引起争议较大,但房产税应该征收。”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调节能力很小,而征收房产税可以补充这种角色缺失,应尽快推进。对于购买低端商品房,第一套应不征税,第二套也不应照搬美国的高税率制,而应按较低税率征税。对于资源税改革,他认为,原有资源税负很低,应从从量征收提高到从价征收,必须覆盖从资源开发到资源利用的过程,从而使生产者、消费者都能感受到相应的压力。
  房产税试点不应再扩大 过度调控不利于市场发展
  统计局公布的8月全国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数据显示,和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53个,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都未超过1.3%。
  “2003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使房地产逐渐趋于理性,暂时抑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今年房地产调控从价格的涨势上来说是有成绩的。”日前,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举办的“2012第三届中国房地产业高峰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上明确指出。
  房产税试点不应再扩大试点
  日前,国税总局在回答人民网网友提问时,针对房产税改革问题作出官方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房产税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再扩大试点范围了。”吴晓灵表示,一个税收政策意图没有明确,税收标准没有明确,如果说再推广下去,全国会有N多不同的税种,因此我们应该提交全国人大讨论这个问题,到底是财产税还是消费税,是针对什么来调控,调节的目标是什么?
  谢家瑾在论坛上表示,房产税不是抑制投机性需求进入楼市的理想替代方案。中国目前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中国在生产环节的税负相当高,中国的土地出让制度,提前征收70年的土地出让金,开征物业税会产生重复征税。物业税是财产税,而中国对房产只有使用权。建议对扩大物业税要从长计议,替代政策既能够抑制投机,适度控制投资,最好还要考虑到操作和征收的成本。
  全款买不应被限 过度控制不利于市场发展
  新国十条出台两年,楼市调控逐步发力,9月13日,上海房管局下发《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重申楼市调控从严。
  吴晓灵表示,只有对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给予一定的按揭贷款,剩下的应该是让他全款买房,而全款买房不应该受到限制,这是一个人财产使用的自主权。政府也在强调,行政性的管制措施是暂时的,是要为未来的经济手段调控争取时间。
  原中国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专家、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在论坛上表示,对投资性购房不宜赶尽杀绝。对投资性购房一直把投机捆在一起。在市场严重供不应求过程当中,采取严格控制手段,对短期是有效的,但是长期是不可取的。一定程度的鼓励投资性购房有利于市长的发展,过度控制不利于住房市场发展,不利于资金的调度。
  商业银行不应执行住房按揭利率优惠
  据媒体消息,继光大银行之后,陆续有银行跟进收紧首套房贷利率优惠。8月29日,招商银行在沪某网点的一名个贷业务经理称,他们已接到通知,从9月1日起,该行对于首套房贷款给予的最大优惠将从8.5折调至9折,“即便现在就申请,按照最快一个星期的审核周期,要想再申请到8.5折房贷也已来不及了。”
  吴晓灵表示,针对有限的房产供应,过多的创造货币,过多的把未来的购买力集中到现在,其实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给住房按揭利率优惠,这是一种财政行为,让一个商业银行来执行这样的政策,实际上是不太好的。而且利率本身就是调节市场供求非常重要的一个经济杠杆,当我们把这个优惠利率的政策强加给银行之后,实际上会扭曲这个杠杆的调节作用。
  数据显示,在住宅市场去年房贷申请达到了7.1万亿人民币。大多数的房贷是四大银行所提供的,差不多达到了95%。其中头两大银行占了70%的房贷市场。对于房贷市场的巨大资源,美国康奈尔大学管理学院教授Daniel Quan教授在论坛上表示,在美国市场,每个人可以来购买这些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股份,这样他们可以间接的购买房产来获益,同时还可以买房地产市场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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