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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 日期:2003-12-12 10:26:04

土地市场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增源 2003年12月12日

针对土地市场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可行的整治措施,并切实执行,加强检查监督,务必抓出实效。

当前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地方人民政府违法用地现象增多。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各地的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项目增多,特别是民营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城市(镇)建设,以及国家一些能源、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且用地时间紧迫,导致了一些地方人民政府为了抢时间上项目,冒险违法用地。二、农民建住宅违法用地案件屡禁不绝。部分农民因缺房子住而申请占用耕地(村庄座落在耕地中间)得不到批准,他们有的便未批先用,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报批用地,象这样的违法用地案件时有发生,且屡禁不绝。三、由于过去一些地方盲目进行土地开发,特别是工业园区、文化广场、房地产用地开发,遗留下来的闲置建设用地至今未能完全消化,但又相继出现了新一轮圈占农村集体土地搞工业园区建设的行为。四、一些地方对经济建设项目用地不加限制,多征少用,导致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少数地方还存在着私下交易或暗箱操作的违法现象。六、因国家经济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或在扶持发展民营企业和招商引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及农民利益,降低土地补偿费用的事情仍有发生。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抢时间、争效益,加快经济建设步伐而违法用地。二、原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许多已经不完全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用地的实际,必须与时俱进重新进行修编。三、个别领导不从当地实际出发,为了制造经济建设热烈气氛,盲目地圈占农村集体土地,甚至强行降低各种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导致了新一轮土地闲置的现象。四、一些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认真把好建设用地标准关,从而使得一些企业单位与农户多征少用或少批多用土地。五、在土地使用权交易过程中,个别地方领导知法犯法,暗中干预土地拍卖、出让工作。

解决问题的几项措施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势需要,对当前有些不相适应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及时进行完善、补充与修改,在审批建设用地和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权限上,应采取大权集中,小权下放,精简报批手续,加快批复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等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国家各类建设用地的及时快速利用。

——从各地实际出发,及时重新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再搞一刀切做法,使其成为各具地方特色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便更加有利于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使指令性指标与指导性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紧密结合起来,这对保护耕地与促进经济发展都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紧密结合全国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针对新出现的闲置土地案件,严格实行闲置土地不消化或消化不多的,坚决不再重新办理批地,并对新增的闲置土地从重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另外安排使用。

——依法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批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种企业类型建设用地标准,对那些趁办企业之机多征而不用的土地,应视为新增闲置土地处理。

——认真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坚决抵制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的现象发生。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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