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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联合召开现场会:加快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

来源: 日期:2017-05-23 10:17:08
  5月19日~20日,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培训班在江西省鹰潭市举行。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农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屈冬玉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到会致辞。

  据悉,2015年1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即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目前,全国农垦国有土地登记发证率总体偏低,全国5.49亿亩农垦土地,已登记发证1.73亿亩,发证率仅为31.5%,在未登记发证土地中有3100万亩存在权属争议。

  针对农垦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现状,王广华指出,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垦合法土地权益,盘活土地资产,支持农垦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农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他表示,国土资源部坚决落实中央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要求,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快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积极支持和服务农垦改革发展。

  会议就加快推进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确了部署性要求。王广华在讲话中强调,各地要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把握重点,统筹推进,确保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一是加快权籍调查,重点调查国有农场依法使用土地的权属、用途、界址、面积等,原则上要划清国有农场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界限,分宗调查。二是依法办理登记。对权籍调查成果通过审核的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登记为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对国有农场依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具备条件的按照房地一体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三是加强纠纷调处。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和农垦部门参加的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权属争议,建立统计台账,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让互利”的原则,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四是规范登记成果,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整理归档和建库上网,实现登记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按照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管辖做好资料移交。

  屈冬玉表示,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有关要求,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的关键是抓好土地确权发证,并以此为基础抓好土地利用和管理。要着力解决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发证的关键问题,尽快完成权属清晰、界址清楚、无争议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着力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切实解决工作经费,因地制宜开展确权工作。在确权发证工作基础上,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农用地经营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

  毛伟明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农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农垦建设成为绿色生态产业的聚焦区、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全面小康的先行区。江西将以此次现场推进会精神为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今年基本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江西省余江县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就权籍调查业务、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网上填报系统进行了培训。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西、湖北、湖南、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点垦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部门地籍处(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国土资源部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农垦(农业)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区、市)财政部门有关人员,农业部、财政部有关司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农垦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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