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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十周年征稿启事

来源: 日期:2023-08-29 15:40:11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又恰逢改革开放走过45个年头,同时今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十周年。自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在完成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等改革任务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更好地保障了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维护了正常的交易秩序。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于2013年启动。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目前全国有约3000个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40000个办事窗口,每天为40万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登记服务,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亿多份。此外,2000多个市县同步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3亿多本。
        不动产登记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不动产登记与社会的方方面面联系紧密,与每个产权人息息相关。十年来,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积极参与到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去,为不动产产权人提供了多方面的专业服务,赢得了社会和不动产产权人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伴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业已开展多年。为纪念不动产登记十年风雨历程、十年进步成长,总结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取得的经验,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代理的质量,讲好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故事。欢迎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各地高校从事不动产登记教学的教师和在校学习不动产登记的学生、各地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估价机构的朋友们踊跃来稿。来稿可结合本中心、本公司开展的有关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优秀文章将在《中国不动产登记与估价》2023年第11、12期刊登。
        来稿要求:
        一、来稿内容需与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相关,不动产登记工作法律性、政策性、技术性、时效性强,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准确无误,一般不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如需引用须加以说明。
        二、来稿请在文尾处注明作者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是土地估价师、新房地产估价师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人的作者需注明资格证号。
        三、来稿请注明“不动产登记征文”字样。截稿时间2023年11月15日。来稿字数限5000字以内。
        投稿邮箱:sgr@creva.sina.net或635009585@qq.com
        咨询电话:010-66561589;联系人:教育培训部 孙国瑞
 
   《中国不动产登记与估价》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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