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 详情

关于印发《土地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2-28 15:33:08
中估协发〔202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各土地估价机构:
       为加强土地估价过程管控,保证土地估价报告质量,降低执业风险,提升土地估价行业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土地估价行业评估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组织起草了《土地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导意见》,经第五届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土地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导意见》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6 | 邮编:100081 | 传真:(010)66562319 | 京ICP备0602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