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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古建筑古村落用地估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中估协 日期:2022-09-01 10:22:33
中估协发〔2022〕35号
各土地估价机构,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为规范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开展古建筑、古村落用地价格评估,科学合理显化古建筑、古村落用地价格,促进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等技术标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组织编制了《古建筑古村落用地估价指引(试行)》。
       《古建筑古村落用地估价指引(试行)》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负责解释。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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