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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4年全国范围执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4-05-12 15:22:45

 

关于进行2004年全国范围执业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师协会及有关注册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中土协发[2003]第03号)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及土地估价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土协发[2003]第10号)的规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于2004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已注册的在全国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和注册土地估价师进行年检。

2004年度的年检材料,由注册土地评估机构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www.creva.org.cn)填报,5月17日至5月30日为年检材料报送期。同期,机构需向省级注册单位提交年检申请报告、注册土地评估机构及注册土地估价师年检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盖章)等材料。省级注册单位于2004年6月15日前,将签署意见的全国范围执业机构年检材料,送交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师年检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各地机构及土地估价师注册年检的结果,请各注册单位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提交,打印后于2004年6月30日前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

2004年度进行初始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初始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填报,同时向省级注册单位提交初始注册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供审核推荐。

2004年度年检工作收费,请参照中土协发[2003]第10号文办理。

年检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刘铮   张蕾红   010-62031809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业协会  年检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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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土地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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