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估协发〔2020〕25号
各会员: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收缴和票据使用管理相关要求,自2020年7月15日起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正式使用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版,不再使用纸质票据。
请各会员在缴纳会费后根据以下情况及时提供接收电子发票的相关信息:
一、使用中估协会费缴纳系统直接缴费的会员,请在缴费单确认界面的下方填写缴费单位固定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邮箱无需确认;
二、其他单位会员请在缴费后将缴费凭证、缴费单位固定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发送至会员部邮箱 zdw@creva.sina.net;
三、非执业个人会员请在缴费后将缴费凭证、本人固定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发送至会员部邮箱zdw@creva.sina.net;
四、中估协委托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代收的执业个人会员会费,发票由代收会费的省协会开具。
为保证会费电子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中估协财务部将使用固定唯一电子邮箱zyh@creva.sina.net发送会费电子发票。
会费到账查询及发票验证:
财务部 电话(010)66561585
接收发票邮箱确认:
会员部 电话(010)62162150 62191193 62169302
2020年7月8日
主题词: 土地估价 缴纳 会费 补充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秘书处 2020年7月8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