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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5-29 10:39:18
中估协发〔2020〕21号
 
各有关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服务办法(暂行)》(中估协发〔2015〕37号)的通知规定,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简称中估协)将于近期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到期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2015年取得中估协颁发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有效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为本次换证对象。
    二、换证受理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30日。
    三、换证要求
    机构信息发生以下变更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于2020年6月19日前到中估协网站“全国土地登记代理登记服务系统”http://lra.creva.org.cn/ 在线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中估协会员部。
    1.机构名称;
    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四、证书的领取与发放
    1.北京、山西、内蒙、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请到所在地的省级土地登记代理行业协会领取新证书。
    2.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河南、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由中估协统一寄发新证书。
    五、联系方式
    会员部  王子帅  010-62162150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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