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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2003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

来源: 日期:2004-01-05 08:53:47

看2003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

作者:张晏 2003年12月31日

2003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临空前严峻的考验。年内,12个县级、14个市(地)级和2个省级规划修编试点相继展开。继1987年、1997年之后的又一轮规划修编工作,明年即将在全国全面启动。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是我国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后的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被业内人士称为“真正立起来的第一轮规划”。从1999年4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纲要》在加强土地宏观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97年-2002年的六年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1646万亩,年均274万亩,与1991年-1996年的年均440万亩相比,下降了37%,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的省份由1998年的17个增加到2001年和2002年的31个。

然而,近几年尤其今年以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了新一轮的圈地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脆弱性也暴露无遗。据今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之初对十个省市的统计,在458.1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就有314.6万亩,占68.7%。一些地方无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在加速发展中乱设园区、盲目重复建设、大量圈占土地,一些专业、专项规划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的龙头地位变得有名无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了具有法律效力,但事实上仍未摆脱“纸上画画,墙上挂挂”、“规划跟着项目走”的尴尬境地。

出现这种情况,除规划制定水平、规划体系存在先天缺陷导致可操作性差外,客观环境、政策背景的变动也是重要原因。《纲要》批准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作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使一些地区土地需求结构和地区分布发生显著变化,土地调控重点也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许多地方已经或正在编制2020年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其中有的规划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对用地总量和整体布局的控制。许多地方进行撤乡并镇等行政区划调整,需要通过修订规划,合理调整村镇建设用地布局。因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现行土地规划进行修编是发展所需,也是形势所迫。事实上,现行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执行六年,只有对规划进一步完善,才能够适应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

据了解,按照“试点引路,基础先行”的要求,今年国土资源部已积极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了对12个县级规划修编试点的督促和指导,研究部署了14个市(地)级和2个省级规划修编试点,研究制定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11项有关专题正在开展中。

新一轮规划修编以2003年为规划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上一轮规划的经验和教训,将成为宝贵财富,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规划修编,也将带来新的挑战和新的希望。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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