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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对《资产评估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有关意见

来源: 日期:2013-09-29 10:14:14

  《资产评估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后,天津市土地估价行业的专家、学者以及从业人员均积极参与,为进一步完善“草案”都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汇总如下:

  一、名称和总则:

  资产评估目前是中国评估行业的其中一个分支,并没有涵盖整个评估行业,此次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审议,应该客观、公正、公平,让所有的从业人员欢欣鼓舞,而不应在名称上就有所偏袒,建议将名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同时在总则中的相关说法也建议改为评估行为、评估当事人、评估行业、评估业务等。

  二、注册评估师专业类别:

  1、第九条应该明确设定的注册评估师的专业类别包括哪些种类?

  2、第十六条中对于一名注册评估师具有多个专业类别是否可以同时执业没有明确说法,仅说明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执业。建议修改为“注册评估师应当按照其注册的专业类别执业,最多选择两种或三种,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执业。”避免评估机构仅拿多资格人员进行充数而不真正扩充评估队伍。

  三、评估机构

  1、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自律性组织,在评估行业管理中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顺应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政社分开的要求,建议将第二十二条改为向行业协会进行备案,由行业协会向社会进行公告。

  2、第二十三条“评估机构开展业务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认为不妥。不受地域限制是正确的,目前几大评估类别也都没有地域的限制,但是对于行业还是应该有限制的。评估机构业务的开展和完成是需要由评估师进行操作的,评估师在取得执业资格时是需要对专业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和掌握,不同的专业领域所需要的分析、判断是不同的,因此评估机构应根据其所拥有的专业资质在其所允许的专业类别行业内执业,而不能没有行业限制。

  3、在本法中没有提及评估机构专业资质等级的规定。目前在资产评估行业中有上市评估资质和普通评估资质之分;土地估价有A级、B级和C级之分;房地产评估有一级、二级、三级和暂定级之分;毕竟将评估行业层次划分清晰,有利于各自的发展和壮大,建议可以结合各个评估行业的优点进行综合确定。

  四、行政监管

  1、目前财政部是资产评估的主管部门,而资产评估仅是评估行业中的一个分支,本法中第四十三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中由财政部进行组织势必会有所偏颇,造成对其他评估类别的不公平,建议改由现有评估类别以外的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

  2、注册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准则是注册评估师的行为规范,注册评估师的执业规范和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制定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的作用,进行自我管理,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参考香港测量师学会和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也均是由学会进行制定相应会员准则,因此在本法中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中建议下放至行业协会进行制定。

  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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