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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会综合能力建设 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

来源: 日期:2016-08-08 11:07:18
  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资产评估法》、近日《<资产评估法>释义》也正式出版发行,为各评估专业领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行业概况
  土地估价行业是伴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到现在已有三十年的历史。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和国有企业改制、服务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与土地市场建设,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中介行业。
  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于1993年,目前,44055人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2.2万余人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业,全国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约3500家。
  1994年10月,经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民政部审核登记,成立了全国性土地估价行业自律性组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因增加土地登记代理业务,2014年8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民政部审核,更名为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和目前已成立的30个省级土地估价、16个省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建立了全国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协会负责人联席会制度,针对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意见,用以指导全国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为响应国务院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2002年8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明确2003年起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交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负责,行政管理部门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走在了六大评估行业改革的前列。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秉承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自律管理体系。
  二、依据《资产评估法》 进一步加强协会能力建设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随后,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具体提出,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资产评估法》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的要求,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
  2016年8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依据改革要求,突出了社会团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地位、强调了社会团体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性、提出了社会团体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对社会团体监督管理的原则。
  提高行业协会综合能力是建立健全自律管理体系的基础,是自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准确执行的前提。行业协会综合能力直接关系到全行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全面、系统、科学地完善协会能力建设,进而形成行之有效的自律管理机制,才能为切实落实《资产评估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特别是行业协会管理机制改革后,如何寻找新的契入点,充分发挥全国性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整合行业资源、实现行业合力,是协会当前必须思考的。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不少经验。笔者2010年6月投身其中至今,也有诸多感悟,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会的能力建设:
  1.自身组织建设
  目前,是职业资格和行业协会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想接住新一轮对行业协会开拓和创新能力的考验,应进一步加强协会内部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从而保障协会围绕自身宗旨和目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战略规划能力建设,适时调整土地估价行业发展规划,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监督、反馈等,从而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增强行业凝聚力;着力加强团队建设能力,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完善或建立薪酬制度、考核激励制度和淘汰制度,建立一支充满正能量的职业化、高效化的团队; 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建能力、资源集合能力等方面的建设。
  2.服务能力建设
  行业协会办会宗旨就是为会员、行业、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形成科学化、系统化、人性化的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有特色、品牌化的服务项目,这是协会进入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要在改革和行业发展中根据土地估价行业的特点,在做好基础服务工作的同时,拓展服务领域,以核心业务的品牌化实现协会整体能力和形象的品牌化。当前,应着重加强技术审裁运作能力、数据与信息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建设。
  3.沟通协调能力建设
  通过传递思想、观点、情感和交流信息、建议、意见,协调关联方关系,以期达到相互了解、支持与合作,从而实现行业协会和谐有序运转。沟通协调能力是行业协会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是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能力(与社会、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其他评估专业领域)、诉求有效反应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维护行业利益能力等方面的建设。
  三、依据《资产评估法》进一步完善协会自律管理建设
  《资产评估法》要求评估行业实行自律管理,明确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要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为评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资产评估法》明确了行业协会的职责,《<资产评估法>释义》,将其归纳为九大方面,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目前,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已经形成了以综合管理、考试管理、估价业务(技术指引)管理、估价师管理、评估机构管理、继续教育管理、会员会籍管理、诚信管理、课题管理等为主体的自律管理体系。笔者认为,依据《资产评估法》的要求,现阶段应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指导执业方面
  以土地估价国家标准、相关技术指引、执业行为准则为依据,指导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在执业中遵循评估技术标准、评估道德准则,增强行业的公信力。目前,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已形成了以《重大项目土地评估指引》、《重大项目专家审查实施细则》、《土地估价报告评审规则》、《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中典型问题的处理意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等为核心的技术指引。今后应根据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及土地评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指引,并建立会员评估技术交流平台,及时解决评估专业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评估技术问题。
  2012年协会印发了《中国土地估价师执业行为准则》,共分为9章35条,每条核心理念不仅有注释,还有指引示例、禁行示例,为土地估价师执业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应依据《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的规定,重新梳理、修订。
  2.信用评价方面
  目前,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已形成了以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评级、土地估价师资深会员评选、土地估价专家库、专家库候选专家评选(土地估价青年专家)、会员诚信档案动态管理等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资信评级已连续开展了9次,资深会员(资深土地估价师)已评选了7批,为土地估价行业树立了标杆和学习榜样,也为委托人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起到了很好的推荐工作,A级资信已成为委托人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必备条件之一。
  当前,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提出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调整、修订资信评级管理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联动的、动态管理的信用评价机制。修订“资深会员管理办法”,将非评估师从业人员纳入评选范围。研究制定褒扬诚信行为的配套激励机制,多渠道的宣传推广机制。
  依据《资产评估法》和《指导意见》,调整、修订《土地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等,健全惩戒失信行为的机制。
  3.技术审裁
  2006年,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印发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技术审裁指引》。近三年,广东、广西、安徽、江苏、上海、重庆、天津、宁夏等省(区、市)受理了近30宗技术审裁案例,技术审裁的申请人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 目前,协会开展的《技术审裁规范研究》课题已进入收尾阶段,为进一步完善技术审裁有关制度提供了基础。
  《资产评估法》明确了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委托人对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的投诉、举报,并规定了评估行业协会应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且对于法律责任中重大遗漏、虚假评估报告进行裁定。为解决行业纠纷、处理行业诉求、鉴定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等,应在技术审裁委员会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并建立土地估价技术审裁市场化运行机制。
  4.服务体系方面
  2012年,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为全面建立服务机制,形成完善的服务体系,专门成立课题组开展了“协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形成了“2231”协会服务体系规划。主要内容为2个平台建设(地价信息综合平台和会员服务信息平台)、2个系统建设(继续教育和课题管理系统)、3个体系建设(技术服务、考试服务和信用评价服务体系)、1个机制建设(风险与诚信机制)。应根据《资产评估法》赋予行业协会的职责及国土资源部、人社部的有关制度,调整协会服务体系规划,以适应当前改革的要求。
  在服务体系规划推进中逐渐形成了品牌服务项目,例如 “西部援助计划”,旨在提高土地估价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地区均衡发展。目前,已在甘肃、青海、贵州、云南、新疆、陕西、宁夏、广西、内蒙古、四川、重庆、西藏12个省(区、市)共召开了34场专场土地评估培训会,参与义务授课的专家共计101人次,参与培训人数总计达12170人次。同时,开展了资金援助。协会将个人会费的20%作为行业统筹基金,政策性向西部地区倾斜,扶持西部地区土地估价师、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的发展,用于行业协会聘请优秀行业专家授课、行业协会组织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与经济发达地区行业协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交流与互动等。“评估技术咨询订制服务”,旨在提高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提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评估技术问题,或提出不同评估目的的有疑惑的土地估价报告,由协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辅导。目前,已为几十家机构提供了订制服务。
  信息服务,特别是数据统计、分析、发布是行业协会为会员、行业、政府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重要内容。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行业数据库建设、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数据统计分析及社会信息资源收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研究并建立数据服务的运行机制,尽快使其成为协会的品牌服务项目。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在协会调研时指示,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法》学习力度,正确理解、切实贯彻《资产评估法》;要积极配合行政部门,依法做好有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要依据土地估价国家技术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的制定土地估价行业相关准则,并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资产评估法》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胡存智会长也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协会各项制度建设,积极主动配合行政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相信以《资产评估法》为依据,在国土资源部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下,协会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和自律管理机制建设,以技术指引、信用评价、技术审裁、综合服务等为抓手,坚持立足服务、以服务全面带动自律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理念,就一定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为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学习《资产评估法》的体会,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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