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估师协会主办 协会简介 会员名单 位置图 请您留言
Google
Web 本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首页  | 要闻报道  | 协会动态  | 政策法规  | 行业自律  | 公示系统  | 估价师考试  | 继续教育  | 市场动态  | 评估交流  | 关于我们  | English  
业界观点
通知公告
会员园地
咨询答复
新书推荐
网站导航
·关于开展2008年土地估价师... (19400)
·关于公布2001-2007年取得... (10168)
·2008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 (4777)
·关于推荐“2008年全国土地... (25236)
·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国土地... (22525)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2008年... (5559)
·各考区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55918)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 (3387)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 (29580)
·浅谈新政策下土地估价师考... (5508)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 功能节点 >> 业界观点
五论房价的整体下跌已成定局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超出国际标准至少3倍以上。这意味着,能够买得起住房的只能是少数高收入者,而高收入者自住性住房问题已基本解决,其购房行为主要是为了投机或投资,这构成高房价脆弱的基础。加之社会保障不健全导致民众收入向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分流,及住房供应结构失衡等问题,中国房价的整体下跌趋势已经难以避免。

    本人在《上海证券报》先后发表四篇论房价走势的文章,分别从资金、供求关系、成本、保障住房角度入手,推断我国房价的整体下降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在这期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支持我的观点。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最近提出,现在房价没有调整的城市都将会调整,这个调整将会发生在今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他认为,2006年、2007年房价过快上涨,开发商获利过多是房价调整的主要原因。

    钟伟先生和我在对房价走势的判断上基本一致,但关于调整原因,我更倾向于认为,房价持续上涨远离民众的实际购买力才是房价步入调整的根源。今天,我就从购买力角度入手,对房价走势作进一步的分析。

    住房有三大功能:居住、投资和投机,其中,居住功能是基础,其他两大功能都是建立在住房居住功能基础上的。当住房作为居住功能而存在的时候,它就是消费品,而消费品的价格是由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水平所决定的。

    国际上一般用房价收入比来表示房价的合理性与消费者的实际购房能力。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区的住房平均价与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比值越高,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越小,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高。1996年,联合国人居中心出版的世界人居报告中,在对50多个国家的首都城市进行调查后认为,一套住房的合理价格应在居民年收入的23倍,如达到5倍时,大多数人就会无力购买,市场就会出现问题。发达国家的住房市场,其房价收入比基本上在这个范围内。比如美国,其房价收入比平均为2.8倍。

    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国际专家(包括世界银行专家)给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房价收入比36倍,也就是一个家庭3年到6年的收入,可以购买一套住房。据有人考证,36倍的房价收入比出自20世纪90年代初的世界银行专家AndrewHamer,他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了这个被世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而这个比例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认同。1998年,国务院23号文提出,一个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而当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的涵盖范围是占人口8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

    “房价收入比定为4倍,是有关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后得出的结论。而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市2004年和2005年的房价收入比分别是6.52倍和9.83倍,而2006年则飙升至15.76倍,到2007年,飙升到20倍以上。上海、北京等城市中心城区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达到了30倍至50倍以上。这说明,以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这个标尺来衡量,我国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

    而且,在作出这一比较的时候,我们其实还忽略了一个隐性因素,即社会保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基本上都由财政负责提供,民众高枕无忧,其收入的实际含金量非常高,换句话说,其收入的绝大部分可以用于消费。也正因为此,美国人一向喜欢大手花钱,甚至常常花得不名一文也照样无忧无虑,其原因就在于有社会保障这座靠山。而在我国,由于社会保障性产品的供应尚不健全,民众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自己筹备资金以弥补社会保障缺口。而伴随着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20年中,我国教育学费上涨了25倍,医疗费用上涨了19倍。这意味着,民众的收入并不能完全用于购买住房,还必须应对这些必需的开支。

    因此,如果综合考虑保障因素,我国房价收入比应该低于国际标准才更合理。而实际情况却是,我国许多城市现在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超出国际标准的至少3倍以上。这意味着,能够买得起住房的只能是少数高收入者,而高收入者自住性住房问题已经解决,其购房行为主要是为了投机或投资,在住房市场繁荣的情况下,投机或投资住房支撑起了相当大的销量。《深圳蓝皮书:中国深圳发展报告(2007)》显示,深圳2006年置业者中有超过30%置业者在取得产权证后半年内转手,投机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这种虚假的繁荣由于远远偏离民众的购买力而显得非常脆弱,一旦对房价上涨的预期不再,购买力萎缩的真实一面马上就会显现出来。深圳房价的持续下跌,正是投机退潮,急剧萎缩的购买力无力支撑目前的高房价所致。不少一线城市的情况与深圳大同小异,当深圳房价实现价值回归的时候,那些尚未步入调整的城市早晚也要步深圳的后尘。

    另外,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一个非常严重的供应结构失衡的问题(即大户型住房供应过剩而中小户型供应不足),这进一步造成了民众实际购买力的萎缩。因为大套住房的房价与普通家庭的收入比值会更大。中央曾经出台政策,要求200661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而一直到去年上半年,这一比例才达到24.31%。一方面,是中低收入者占据市场的绝对主流,另一方面,是大户型住房占据市场的主流。供应与需求之间的脱节,进一步偏离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如果说,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增大对中低价位住房影响巨大的话,住房供应的结构性失衡所导致的大户型住房供应的过剩,则对高价位住房构成强大的压力。因此,当调整到来,广州、深圳的房价都是齐跌,而不是专家们所预言的结构性下跌。

    综上,房价的整体下跌趋势已经难以避免。尤其是在房贷新政实行后,进一步抑制了人们的实际消费能力,而最近央行大幅度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一个百分点,又进一步打击了住房市场囤积居奇的能力,相当一部分存量住房将被逼向市场。降价销售已经成为开发商们不得不面对的选择,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晚降价不如早降价,在羊群效应形成以前降价售房的开发商,将来或许会感受到当机立断的幸福。

    (来源:上海证券报)

                                         来源:上海证券报
                                         阅读:
                                         日期: 2008-06-17 16:42

 
 用户 验证码 显示评论

相关新闻

 
网站由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管理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维护与技术支持
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805 邮编:100081 EMAIL:
电话:(010)66561010 传真:(010)66562319 京ICP备060252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