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扎实实地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
——在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示范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冷宏志
(2007年4月2日)
各位同行:
下午好!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和大家谈点体会和建议。
这次会议时间很短,内容丰富。上午法律中心张婉丽主任全面回顾了2006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并对2007年的工作做了一个全面系统的安排。杨重光研究员结合多年来对土地经济问题的研究,就参与法律中心编写的《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探索》提纲挈领地进行了专题介绍,大家普遍感到很受启发。浙江省认真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就在监测系统基础上升级开发的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进行了详细介绍,可以看出,该系统在参与宏观调控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对我们推进工作很有启发。山东省、成都市、武汉市等3个示范单位介绍了开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讲得都很好,各具特色,易学能做,便于推广。
刚才,大家对新形势下做好动态监测工作,推进土地招拍挂出让信息公开,提高土地供应形势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交流,更加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可以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受大家启发,结合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就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谈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毫不动摇地坚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正确方向,不断创新和完善
通过上午法律中心张婉丽主任的工作回顾和浙江省等地区具体工作实践,可以看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启动三年多来,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成效日益明显,在信息公开和监测分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对此,李元副部长和贠小苏副部长在相关会议的讲话中给予了充分肯定。两位部领导的重要讲话为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对监测工作要求之高、期待之切,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深入理解领导讲话精神,并切实抓好落实。这次会议的主旨就是抓落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的要求,落实部的工作安排,落实部领导的讲话。这项工作作用的发挥和成绩的取得主要来自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来自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辛勤劳动,来自法律中心领导和在座各位忘我的积极努力工作,在此我代表部利用司、代表廖永林司长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明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的政府目标,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非常重视。要求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国务院连续下发了28号决定和31号文件,部里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围绕贯彻落实这些政策和措施要求,我们认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政府目标越来越清晰,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土地出让信息和交易结果的充分公开,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实现从源头上、从制度上防治腐败。
二是通过对供地和供后利用的全程监管,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我们认为,通过规划计划以及土地转用征收环节,能够实现总量控制,但转用征收后的供应环节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极为关键。目前土地转用征收后的供应情况、供后利用情况等信息比较薄弱和缺乏。以前我们曾经做过对全国三类地—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的存量用地专项调查,专项调查十分必要,但是这些数字是动态的,已有的数据实效性较差。所以,需要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的作用,这也是落实国务院28号决定和31号文的具体措施。下一步,要通过供地结果的公开,实现对供地和供后利用情况的动态监管。具体抓好两个方面,一个是抓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管,一个是抓划拨决定书执行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管。通过全程动态监管,及时摸清和掌握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合同是否履行、土地是否闲置、利用结构和投资强度等情况)。从近几年的经验数字来看,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市场化配置,招拍挂出让比例大约30%左右。去年国务院31号文件要求,工业用地必须招拍挂出让,从全国普遍来看,新增用地中平均40%是工业用地,沿海地区比例更高一些,有的省份已经达到50%。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这两项在新增用地中占到70%—80%,因此,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将供地和供后利用情况结果公开,就可以实现70%—80%的供地全程动态监管,将绝大多数的新增用地纳入监管体系,再加上划拨决定书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就可以覆盖整个供地和供后利用情况。
三是在实现前两个目标的基础上,对土地供应数量、结构,特别是工业用地、房地产用地的供地结构等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这是参与宏观调控的内在要求。如果经过长期努力,能够做到这个深度,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分量、有针对性。
从目前情况看,三个政府目标做得相对较好的是信息公开,包括招拍挂出让公告和结果的公开。从这三个政府目标的关系来讲,信息公开是核心和基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我们理论研究水平再高,分析工具和方法再科学,如果不能准确、及时地进行信息公开,也无法做好准确有效地分析。如果各市县通过网络填报虚假的垃圾信息,那么分析结果也会是错误的。因此,目前最为急迫的工作就是信息公开,第一步必须做到把出让公告和交易结果完善后公开,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一点。第二步就是学习和交流各地经验,完善监测系统。“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的经验和做法都是来自地方实践,这就要求我们下大力气多进行调研,总结各地的经验。只有把这些工作做好,我们才能够进一步开展深入的分析,提出有分量的政策建议。
三、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
做好今年工作,就是要围绕三个政府目标,真抓实干,具体提四点建议:
(一)扩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的范围。这是核心和关键,是今年的首要工作,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我们要给大家提供一些抓手或者手段。这几年,我们在参与政策制定时,始终不忘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2004年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71号)明确要求“为加强管理和监督,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出让申请条件和出让结果等必须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向社会公开,除了按该规定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外,还应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上发布,信息公开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必须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程,规范操作。地方各级监察机关要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措施,对不按规定公布出让信息、影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范进行的,监察机关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责任单位及时纠正,完善相关制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应该说71号文件对信息公开要求规定的很清楚,但是实际工作中落实得并不好。最近,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又明确要求公开供地信息,规定“对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出让结果等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纠正和查处”。另一方面,我们要一以贯之、锲而不舍地推进信息公开的落实。实践告诉我们,要落实一项制度必须锲而不舍。没有这几年持续地配合监察部开展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执法监察,在程序上、实体上完善政策制度,就无法取得今天的成效,不仅运用市场机制有效配置了土地资源,也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保护了我们的干部;没有各地的成功实践和大家的倡导,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政策也不可能那么明确和坚决,并且已上升为法律。在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有限的土地资源难以支撑土地粗放利用,如果继续走低成本扩张的路子,就会出现温家宝总理担心的在土地问题上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现在可能看不出这项制度安排的重要意义,但是再过十年、二十年就能够充分显现出来。
抓信息披露也要锲而不舍,要下决心逐一抓好各省、市、县,在全国统一抓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首先要抓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还有动态监测示范点。基本方法就是定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查看各地公开信息的数量和内容,对没有发布信息的,要进行重点执法监察,检查这些地方今年有多少信息,披露了多少,怎么披露的,没批露的怎么解决。建议参会各位回去以后要向厅、局领导汇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信息公开抓起来。信息公开不仅可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也是提升工作和保护干部的有力手段,对工作和干部个人都有好处。道理想通了,工作就会更主动、更自觉。
(二)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质量是信息的生命,至关重要。要提升出让公告的质量,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公告。最近我们一直关注别墅用地信息,国家明令禁止别墅供地,但是有不少地方仍在建设别墅。我们试图通过控制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来实现,不予供地。为了分析这些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查看各地的几十份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发现公告内容五花八门,质量很差,很多公告缺少基本条件。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去年部里下发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其中列出了一些文本格式,需要强调的是,出让公告文本格式是必须执行的,不是参考格式,希望大家按照规定执行,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
(三)拓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的深度。拓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的深度,就是要将出让合同约定的一些重要内容充实到出让结果公开的信息中去,在此基础上将结果公开,通过出让结果的动态监测,实现合同的全程监管。通过抓合同管理,实现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全程监管,掌握70%—80%新增用地的供应和利用情况。利用司和法律中心将一起研究这项工作,进一步拓展深度。
(四)提升动态监测分析的水平。开展监测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这项工作法律中心做得很好。上午杨重光教授讲的内容从理论上给我们指导和启发。下一步,要在及时准确公开出让公告和结果的基础上做好监测分析,提升监测分析水平,增强权威性。
各位同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作为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性工作,在新形势下一定大有作为。希望大家今后及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相互学习和借鉴,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锲而不舍地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