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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重点城市年度用地方案须上报国务院

国土资源部:重点城市年度用地方案须上报国务院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抓紧组织有关城市着手编制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于4月中旬以前呈报国务院。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是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后的第一年。国土部提出,年度用地编制工作须按照调整后新的审批方式和国土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

    国土部要求有关城市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方案时,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参照城市上年新增建设用地量和提出的2007年度计划指标建议,统筹协调、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区位和用途。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正式下达后,应及时修改完善方案,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下达的中心城市年度用地指标范围内。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还要加强对有关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编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保证工作进度。

    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指出,今年将组织开展对省、区、市基本农田面积的核查工作,全面启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同时,将进一步严格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发挥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继续积极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抓好纠正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工作。

    国土部还将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抓好对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对批后用地的核查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有关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
                                         阅读:
                                         日期: 2007-04-0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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