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土地估价师:
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于7月至12月举办8期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通知见附件),愿参加者请与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系。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粤估协发[2005]第19号
关于2005年7~12月广东省举办各期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师:
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同意广东省举办第一、第二、第三期培训班的复函》和《关于同意广东省举办五期培训班的复函》的文件精神,我会2005年下半年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共8期(见附件一)。
请各位估价师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自愿选择培训班次,并及时登陆“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报名。各期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在附件一中通知的举办时间之前两个星期留意“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上公告的报到须知。
附件:2005年度7~12月举办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 2005年度7~12月举办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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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培训内容 |
主要培训对象 |
人数 |
时间 |
地点 |
培训教材 |
学时 |
承办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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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估价机构特色交流及发展研讨系列班之4~7期 |
1、专题研讨(资产评估与土地评估的对接、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化建设等);
2、机构管理模式或技术突破的风采展示;
3、机构成果展示。 |
周边地区土地估价师 |
50 |
为期一天,具体时间见备注 |
深圳、惠州、清远、珠海、佛山等 |
有关讲义、论文及参观材料 |
8 |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与四个承办机构 |
1-4期:7月29日;1-5期:8月18日;
1-6期:10月29日;1-7期:11月19日。
以上为预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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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岗前培训班 |
1、土地估价师的法律思维;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3、全省基准地价评估的现状及使用情况;
4、如何写好土地估价报告;
5、《农用地估价规程》。 |
2004年新考取的土地估价师 |
150 |
7月21~23日,3天 |
广州 |
1、《最新法律法规汇编》;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3、《农用地估价规程》;
4、讲义《如何写好土地估价报告》等 |
25 |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
教师准备聘请:深圳大学教授兼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庄焰;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谢戈力秘书长;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赵松副所长(高工);广东土地勘测规划院地籍地价室王秋香主任;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副秘书长薛红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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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价评估人员培训班 |
1、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分析;
2、地产开发项目经营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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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评估人员 |
200 |
8月25~27日,3天 |
深圳 |
有关讲义、论文及参观材料 |
25 |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
教师准备聘请:中山大学教授乐载兵博士;深圳世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陈劲松总经理(或罗守坤副总经理或梁兴安副总经理或周晓华副总经理)或深圳中原顾问有限公司策划部经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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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地估价机构管理层培训班 |
1、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探讨;
2、土地估价业务拓展渠道;
3、土地估价技术研讨。 |
各机构管理人员、业务骨干 |
40 |
11月底到12月初,7~8天行程 |
东北三省及俄罗斯海参威 |
实地参观学习 |
20 |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
1、与东三省国土资源厅利用处或者土地估价师协会座谈,交流机构和估价师管理经验、业务拓展方向、土地估价中的难点、疑点及解决办法;
2、实地参观当地房地产楼盘;
3、要求全体团员撰写论文和考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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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估价技术高级研讨班(江门) |
1、《广东省土地估价技术指南》全文研讨;
2、《2005年度广东省地价报告》全文研讨;
3、2005年广东省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评审与研讨。 |
各机构业务技术骨干 |
50 |
11月24~26日,3天 |
江门 |
《广东省土地估价技术指南》、《2005年度广东省地价报告》初稿、全省2005年年检报告 |
25 |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
在学术委员会的主持下,详细研讨《广东省土地估价技术指南》、《2005年度广东省地价报告》的全文,完成2005年广东省所有机构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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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土地估价信息交流沙龙及通讯制作、印发 |
土地估价相关信息的有效利用与共享 |
各机构业务技术骨干 |
30(每期5人,合计30人) |
7月初~12月底,每次集中半天,但编辑时间较长 |
全省 |
《土地评估行业内参》(月刊),内容有业内短讯要闻、地价动态、房地产市场、实话实说、会员心声、实用信息等。每期不低于20000字 |
15 |
各机构 |
由广东协会网站建设单位主编。在秘书处的组织下,每期各机构共5位土地估价师帮助把关及提供部分信息,通过沙龙性质展开讨论后印刷定稿,报送中估协、省国土资源厅、省有关单位,印发到全省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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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07-14 10:05 |